闾山北斗弘法院学员弟子称谓与进阶规范

道门之设,首重名器。名者,分之所系;器者,法之所存。《左传》云:「唯器与名,不可以假人。」本门学员、弟子,称谓有等,进阶有序,传法有节。非故立藩篱,乃欲使学者知所归、传者知所慎,法脉清而源流正。今将称谓进阶之规,明白开示,愿各静听。

学员付费,未许传法

凡付费来学者,皆称学员,于传授者称老师。学员只是付费参学,本门不另设记名弟子之名,学员即学员,名实分明。

学员在学,所受道法,只可自修、自用、自益于己身,断无传授他人之资格。盖传法须经师承授权,学员未具,若擅传于人,名为越位,实同盗法,传者受者,两皆有咎。

七番火候,择优入门

学员修持,须满七个四十九日,将基本道法逐一修毕、行持有验,再回师门参加考核。其法闭卷而试,验其基本知识、戒律、法规之熟与不熟;又须察其平日品行,观心术之邪正、行事之诚伪。

入门弟子,即在此修满基本法、考核合格之学员中,择其德行兼备、道心坚固者而收之。择优而取,非人人可必,亦非一概尽收。考核合格、品行端正而未即入门者,可酌情传授目录所未载之法,以待后效。

须知拜师入门,论德不论财,分文不取;前此付费,乃学员参学之常仪,入门拜师,则是皈依大事,岂可以钱财称量。昔丹阳祖师度人,唯重根器,此风不可坠也。

道法口诀,循序而授

本门所传,层级分明,不可躐等:

道法、形法,唯入门弟子方得容受,于师尊金炉之前亲传之;口诀心法,唯入室弟子方得参学,于天尊号令之前敬授之。

何以如此郑重?盖法有浅深,器有大小,一法有一法之分量,一级有一级之因果。金炉前传,示不轻授;天尊前授,示不敢私。循序而进,则根基稳;躐等而传,则两有伤。学者勿求速,师者勿滥传。

岁时朝礼,罡火修持

既入师门,岁时礼节不可废。每岁农历腊月最后一日清晨,当恭请祖师过年,供具必备三金、五行、六果,以表诚敬;入室及随行弟子,须步罡踏斗,持赐法咒,以迎祥厘吉。

每岁正月二十八日以前,须回师门,向引渡师、传度师、传法师拜年,存问师门,不忘根本。

入室及随行弟子,每年必行罡步斗,累计四十九日,所以保天罡真气、养三昧真火也。罡步上应北斗,下合人身,行持不辍,则真气得而法身固。此非虚文,乃本门实修之要,未可等闲看过。

正身律己,毋辱师门

凡我弟子,尤当戒慎:不得假道法以淫人妻女,不得施术法以离人骨肉,不得弄手段以败人成功。此三者,天律所不容,道法所必诛。

亦不得假借本门名义,在外胡作非为,沾辱门风,有损上师尊号。汝之名,即师门之名;汝之行,即道法之验。一念不正,上辱祖师,下误己身,可不惧哉。

统观诸规,称谓以定名分,考核以验德行,循序以授道法,岁时以笃诚敬,戒律以正身心。名正言顺,而后法可传、道可久。愿我学员,各安其位、各尽其诚,修满基本法而求无忝,待择优而入入门,由入门而入室,步步踏实,层层上进。上不负祖师开度之恩,下不负自己慕道之初。勉之,望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