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姻缘助,先在择师
善信既有志求姻缘之助,所当先务,莫急于择师。法之真伪,系于传之正邪;传之正邪,系于师之德行法度。不择而求,未有不堕于伪者。
择师非观其言辩、其声势,乃察其实:谱系有自乎,法度循经乎,德行可征乎,行事守正乎。数者具,而后可托以祈祷之事。
谱系法度,正统之征
本门法脉,自江西宁都入闽,复传于台,历六十四代吕法标、六十五代叶法财,谱系有序,法本完具。凡行催姻缘之法,皆依所传科轨,先劝修德,后行祈祷,不夸验,不妄取。
辩证言之,谱系非以自矜,乃以明传授之真;法度非以立异,乃以征经教之正。真师之可贵,在能因迹传神,使学者、善信知所循守;非徒记其名代、习其末节而已。
真伪之判,数者可凭
判师之真伪,其要有据。正者,重德行而轻夸许,言助缘而不包办,守法律而戒邪术,因材施教而不概施。伪者反是:喜言必验,竞逐声利,杂以迷魂强合之谈,轻授而广售。
《道德经》曰:「信言不美,美言不信。」善言夸者,其中多虚;辞朴而法严、劝德而止乱者,乃为可近。善信以是衡之,真伪较然。
分类施教,各得其宜
人之求姻缘,处境不一:有未婚而求配者,有已许而未谐者,有室家失和而求合者,有命滞而求解者。本门各辨其宜,分类以处,不执一道以概众人。
然法虽分类,其本则同:正心、修德、守法、诚祷。本立而法行,缘正则效著。若舍本逐末,唯术是求,虽遇正师,亦难有功。
善信终勉
善信诚欲得姻缘之正助,当以择师为始,以修德为本,以正信自持,以俟缘为常。祷于正统之坛,辅以如法之事,而日尽其在己者。
《道德经》曰:「上士闻道,勤而行之。」姻缘虽若有命,而致之之道未尝不在人。能勤行于德、审慎于择、安正于法,则善缘之集,家道之成,可预期而不可强致。此本门催姻缘诸说之总归,愿善信笃行而勿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