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偶之要,先在修德
世之求姻缘者,多致力于外求,而不知反本。姻缘之美恶,恒视其人之德行。德厚者,善缘集;德薄者,良缘远。未有己不修而能得贤配、家不和而能致庆喜者。
《太上感应篇》言祸福无门,惟人自召;善恶之报,如影随形。姻缘之迟速佳否,亦祸福之一端,其机在己,非尽出于偶然。故善求者,先修诸己,而后祈诸天。
男女之德,室家之和
《太上感应篇》曰:「男不忠良,女不柔顺;不和其室,不敬其夫;每好矜夸,常行妒忌。」此历陈失德之害,正为婚姻而发。男贵忠良,女贵柔顺,非尊卑之偏说,乃各尽其道以相成。
室家和,而后姻缘可久。矜夸、妒忌者,家之蠹;诚敬、谦让者,和之本。故未婚之士,先当治其性情、端其品行:去浮薄,戒骄妒,存忠信,习柔顺之实。如此,则气类相感,正配易求;纵一时未遇,其所以自立者已具。
正己化人,感召之实
《太上感应篇》又言正己化人,积善累德。德之积也,不独成己,亦以类物。善气所钟,善缘应之;此感召之常理。法事可以助其缘,而不能代其德;德为本,法为末。
辩证言之,修德非为求偶之具,然修德自有召和之效。若存一求偶之心而伪为之,其德不诚,感亦不至。故当务实修:孝于亲,信于友,和于众,慈于物;日用之间,皆所以积之。
善信自反
善信而苦于姻缘未就,宜先自反:德行有未积乎,性情有未和乎,所以待人接物者有未尽善乎。反而修之,复以诚敬祷于神明,助以正统法事,则本立而缘应。
《道德经》曰:「修之于身,其德乃真。」身修德真,而后姻缘之求为不虚。舍此而唯法是恃,虽日祷无益。此本门所以先行劝善,而后及于科仪;学者及善信,宜深体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