闾山大法院修道二十七忌——魔从心入,正由戒生

古人云: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初学闻之,以为魔是山精水怪、外邪犯身,此大不然。我闾山大法院传世修道二十七忌,条条结语皆曰「魔既著之」——著者,附也、乘也。魔岂自来哉?必先有可著之隙,而后魔得而乘之。故二十七忌,非二十七道符咒可驱之外魔,实乃二十七面照心之镜:心有此病,魔即入此窍。今逐条标出,便于我法子时时对照、日日省察。

第一忌 急功急成

道有次第,如人生长,欲速则不达。《道德经》云「企者不立,跨者不行」。才入门便求速效,急则心火上炎,神不守舍,魔即乘虚而入。真修者,今日修一分,明日得一分,不计日程。

第二忌 异想天开、生天外之奇想

修道须平时用功,依师得诀、循序修持。弃明师口诀于不顾,白日妄想、希求非常奇遇,是为心不归一。道在寻常戒律之中,不在玄奇怪梦之内。

第三忌 一知半解、盲修盲炼,师授未完便自是自能

得半句口诀,便以为道在是;师授未完,便自以为能。盲修瞎炼,轻则伤身,重则召魔。法须全授、功须全炼,岂可半途自封。

第四忌 心不虚直、受法不诚,修而不果、行而不毅、疑三疑四

《清静经》云「人能常清静,天地悉皆归」。受法三心二意,修持有头无尾,行事犹豫不果,疑师疑法。心不诚则师不感,志不毅则功不成,魔即从疑窦中入。

第五忌 于友群中揽宠专妍、求自高于人

同修道友之间,争风头、争人赞叹、要人人另眼看我。此名心未化。道在自己身心,不在众人口中。好揽宠者,心已在外,魔即随之。

第六忌 装模作样、希人另眼相看

举止故作高深,排场故作稀奇,只求人另眼相看。真人不露相,露相不真人。装出来的体面,骗得俗人,骗不得鬼神,更骗不得自己这颗心。

第七忌 求现实眼前之利益

道法本为了生死、明性命,若入门只为求财求名、求一时方便利益,是把无上大法当买卖。心在利上,道心即死,魔以利诱之,无不如愿。

第八忌 口角春风、说多修少、证少说多

终日说他人短长、谈玄说妙,自己却不修不证。古人谓之「说食数宝」,数尽他宝,终不饱己。修者果证几何,说便几何,多一句便是虚。

第九忌 嫉人先得、怨己未遇

见人得法、得益,心生嫉妒;叹自己命薄、师不我授。此是妒火与怨毒,最烧道心。他得是他的福,我修是我的事;怨天尤人,不如回去打坐。

第十忌 自炫德业之高

稍有修行,便逢人自夸功德、自夸境界。《道德经》云「不自伐故有功」。真正有德业者,自己知之,不必说;说出来的,已非实德。

第十一忌 己无实修,谩论人高低、喜凑热闹

自己一脚未踏门,却去评张三李四法高法低;哪里有法会、有热闹,便往哪里钻。无实修而好议论,是为飘蓬无根;爱凑热闹,心不宁一,魔亦喜闹。

第十二忌 逃避境遇、诿言修行

躲进深山、辞却家事,借口修行,实则逃避人情世事。真修行在世间炼,忠孝伦常亏欠,走到哪里都是魔境。大小苦境,正是道场。

第十三忌 引圣言而谤人贬人

满口圣经仙语,却拿来压人、骂人、贬人。引圣贤之言逞自己之快,罪加一等。圣贤垂训是度人,不是叫人做棍棒。

第十四忌 滥用法力神通、贪图方便

稍有法力,便拿来徇人情、图方便、逞威风。法力是救度之具,不是谋私之器。滥用一次,德损一分;用之既久,神通反成魔业。

第十五忌 贪著灵应、不知反己

今天求个灵,明天验个应,心外驰求,不知回光返照。灵应是修行途中的影,不是目的地。贪著灵应,着相应魔,终身不得自在。

第十六忌 慕恋种种出神光景

坐功中见光、见境、见异象,便心生欢喜、恋着不舍。出神光景,本是途中一段境,执之即成心魔。《灵宝》论十试九候,皆从恋境起。

第十七忌 贪吃、贪饮、贪得、苟且方便

口腹之欲、身外之得,贪求无厌,遇事苟且取巧。精、气、神三宝,日耗于饮食货利之间。形不修则气不清,气不清则道不凝。

第十八忌 无师贡高,或师门自矜、滥投多师、依师自懒

未有真实师承,先自贡高;或入一门便自矜是某门法子;或东投西拜,贪多嚼不烂;或靠师父靠惯了,自己反不修行。四者皆断法之根。

第十九忌 慢其所师、轻己所修、逞能同辈

轻慢师父,师缘即断;看轻自己所修的法,功必不成;在同修面前逞能争胜,我慢转增。师、法、同参,是道之三障,慢一,则三皆倾。

第二十忌 静中所见,起喜心、怖心、懥心、慢心

静坐入定,忽见光明瑞相,便喜;忽见可怖境界,便怖;被人触动,便嗔怒;稍有所得,便自满。古德云「见怪不怪,其怪自败」。境来不受,主人公安然不动;一念起念,魔境立成。

第二十一忌 占便宜、贪小惠、争上风

小处便宜必占,小惠必贪,言语间必争个赢。此是格局太小、器量太狭。道门要的是大胸次,针尖大的地方算来算去,道心已被抠碎。

第二十二忌 讲究服饰饮食、好声色犬马

吃穿住行务求精美,耳目之娱耽著不舍。《道德经》云「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,五味令人口爽」。逐欲不已,精散神摇,魔道乘之。

第二十三忌 偏好偏嗜、与人不便、自处不安

一己偏癖,强人以从我;只顾自己方便,不顾他人难处;心常戚戚,坐卧不宁。心有偏好则不公,自处不安则不正,魔即从偏处、乱处入。

第二十四忌 口是心非、言行分歧

嘴上说的是清静心地,做的是另一套;对人说得天花乱坠,自己一行不践。口业之大,莫甚于此。言行为二,神不汝佑,魔得出入。

第二十五忌 与世俗人相混其习气、仿效其行

修道当远浊境、亲善知识。若日日与流俗相混,学其贪争、效其诈伪,染之久矣,不自觉其为魔。近朱近墨,不可不慎择。

第二十六忌 总须远离一切魔道,所余便是正道

此是提纲挈领一句。不必别求一个道,把不正的念头、不正的行为一一远离,道自现前。如明镜去尘,光自尔生。

第二十七忌 知小道者言不尽,知中道者言慎寡,知大道者言不出

此最见功夫。见识浅者,喋喋不休;有得者,言自谨慎;真与道冥者,无可言说。与第八忌「说多修少」遥相照应:道越深,话越少。

统观二十七忌,大抵不过「修心」二字:急功是心浮,我慢是心贡,口业是心诈,贪著是心迷,境上走失是心不定,静中起念是心不化。能于此二十七条,时时照察、念念收归,魔自退舍,道自光临。此我闾山大法院传心之要——非独戒条,实是诀法。愿我法子,奉此二十七面明镜,朝朝对越,久久功深,方知正路原来不在他求。

闾山北斗弘法院九代法裔称谓考

乾坤之内,木有本而水有源;道门之中,师有传而徒有继。儒家论宗族,则辨昭穆;道门传法脉,亦严辈分。盖师徒一伦,恩同生我,道统之续,等于血脉。本门代次,自亲及疏,凡有九等法裔,皆以「徒」字冠之,所以定名分、纪传承、戒僭乱也。

师徒一伦,法嗣犹血脉

道门向有「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」之训。师者,传道、授业、解惑,代天宣化;弟子事师,当如事父,敬顺终身。法嗣虽不必出于血缘,而其恩义之重、名分之严,往往过之。

《道德经》云:「善人者,不善人之师;不善人者,善人之资。」师资相须,而后道立。故本门视法脉如宗族,以人伦之至情,行道法之正传;使受之者知所敬,传之者知所慎。

九代法裔,其称有自

此法裔九等之名,非道门臆造,实本《尔雅·释亲》九代之制。其言曰:

「子之子为孙,孙之子为曾孙,曾孙之子为玄孙,玄孙之子为来孙,来孙之子为晜孙,晜孙之子为仍孙,仍孙之子为云孙。」云孙之子为耳孙。

宗族以「子」统之,法脉以「徒」系之,其序一也。本门九代法裔,依序为:

徒弟(A)—徒孙(B)—徒曾孙(C)—徒玄孙(D)—徒来孙(E)—徒晜孙(F)—徒仍孙(G)—徒云孙—徒耳孙

亲炙门下、承师直接之度者,为徒弟;徒弟传度之人,为徒孙;自是层累而下。至于远代,亦各有义:玄者悬也,言亲缘渐悬;来者往也,言恩礼往来;晜同昆,为后昆之谓;仍者因也,世世相仍;云者轻也,邈若浮云;耳者,但耳闻其名,目所未及。名虽日疏,而统归于一源,此古人制名之深意。

字辈定代,昭穆不紊

本门法脉,代次又依净明宗字辈排定,如第六十四代吕公法标、第六十五代叶公法财,是谓字辈。九代法裔之称为纵,以纪师徒相承之序;净明字辈为纲,以齐同门并列之伦。一纵一横,一经一纬,合而观之,则某代某辈、某师某徒,厘然可考,昭穆于是乎不紊。

传灯知序,毋乱宗支

所以斤斤于称谓代次者,岂好为繁文哉。诚以名分乱,则师承乱;师承乱,则法统乱;法统乱,则道法不尊、源流莫辨。故为弟子者,当知己身处于法脉何代、位列何辈,上敬祖宗之传,下慎启后人之序。不可妄认宗支,不可躐等僭称,尤不可背师自树、乱我法统。

知九代之名,则知一支之脉;守师承之序,则守千载之灯。愿我法子,传得其人,授得其序,使北斗弘法院一脉,由徒而孙,绳绳相继,历云、耳之远而未艾。斯不负祖师立名之深意,亦不负己身闻道之大缘。勉旃,毋忽。

闾山北斗弘法院学员弟子称谓与进阶规范

道门之设,首重名器。名者,分之所系;器者,法之所存。《左传》云:「唯器与名,不可以假人。」本门学员、弟子,称谓有等,进阶有序,传法有节。非故立藩篱,乃欲使学者知所归、传者知所慎,法脉清而源流正。今将称谓进阶之规,明白开示,愿各静听。

学员付费,未许传法

凡付费来学者,皆称学员,于传授者称老师。学员只是付费参学,本门不另设记名弟子之名,学员即学员,名实分明。

学员在学,所受道法,只可自修、自用、自益于己身,断无传授他人之资格。盖传法须经师承授权,学员未具,若擅传于人,名为越位,实同盗法,传者受者,两皆有咎。

七番火候,择优入门

学员修持,须满七个四十九日,将基本道法逐一修毕、行持有验,再回师门参加考核。其法闭卷而试,验其基本知识、戒律、法规之熟与不熟;又须察其平日品行,观心术之邪正、行事之诚伪。

入门弟子,即在此修满基本法、考核合格之学员中,择其德行兼备、道心坚固者而收之。择优而取,非人人可必,亦非一概尽收。考核合格、品行端正而未即入门者,可酌情传授目录所未载之法,以待后效。

须知拜师入门,论德不论财,分文不取;前此付费,乃学员参学之常仪,入门拜师,则是皈依大事,岂可以钱财称量。昔丹阳祖师度人,唯重根器,此风不可坠也。

道法口诀,循序而授

本门所传,层级分明,不可躐等:

道法、形法,唯入门弟子方得容受,于师尊金炉之前亲传之;口诀心法,唯入室弟子方得参学,于天尊号令之前敬授之。

何以如此郑重?盖法有浅深,器有大小,一法有一法之分量,一级有一级之因果。金炉前传,示不轻授;天尊前授,示不敢私。循序而进,则根基稳;躐等而传,则两有伤。学者勿求速,师者勿滥传。

岁时朝礼,罡火修持

既入师门,岁时礼节不可废。每岁农历腊月最后一日清晨,当恭请祖师过年,供具必备三金、五行、六果,以表诚敬;入室及随行弟子,须步罡踏斗,持赐法咒,以迎祥厘吉。

每岁正月二十八日以前,须回师门,向引渡师、传度师、传法师拜年,存问师门,不忘根本。

入室及随行弟子,每年必行罡步斗,累计四十九日,所以保天罡真气、养三昧真火也。罡步上应北斗,下合人身,行持不辍,则真气得而法身固。此非虚文,乃本门实修之要,未可等闲看过。

正身律己,毋辱师门

凡我弟子,尤当戒慎:不得假道法以淫人妻女,不得施术法以离人骨肉,不得弄手段以败人成功。此三者,天律所不容,道法所必诛。

亦不得假借本门名义,在外胡作非为,沾辱门风,有损上师尊号。汝之名,即师门之名;汝之行,即道法之验。一念不正,上辱祖师,下误己身,可不惧哉。

统观诸规,称谓以定名分,考核以验德行,循序以授道法,岁时以笃诚敬,戒律以正身心。名正言顺,而后法可传、道可久。愿我学员,各安其位、各尽其诚,修满基本法而求无忝,待择优而入入门,由入门而入室,步步踏实,层层上进。上不负祖师开度之恩,下不负自己慕道之初。勉之,望之。

闾山北斗弘法院传法禁忌

道法之传,有纲有纪;非其人不授,非其法不传。本门历代祖师于传法一事,禁忌甚严,此非故为神秘,实乃护念后学、护持法脉之苦心。凡我弟子,当敬听而恪守之。

非类勿言,非门不授

不论他人言奉何教、身属何派,非我同类,勿与之言;非我门中,不授其法。若图一时情面,将道法外传于他派之人,彼既无受度之名分,便难承道法之分量,轻则法不灵验,重则害人害己、自结因果,切须慎之。

六亲请法,须正入门

设有六亲眷属,情分难却,前来请法,亦不可因私恩而轻授。须令其依正式入门仪式,焚香请神,禀明师尊,入门受度之后,方可说其法、传其诀。

尤其入门基本口诀,看似粗浅,实为通天彻地之始,未受度者得之,最易招魔报。上恐六亲遭天谴,下恐自身受魔考,切记切记。宁推辞于一时,毋酿祸于日后。

偷师盗法,祸延子孙

世间教派,多有无正式传承、不请师、不奏名者,皆由偷师盗法而来——或窃听口诀,或暗摹符式,私自修习。如此之法,不惟不能自修,且祸延子孙、连累他人。

盖道法有纲纪、有归属,未入门则无师担其因果,私盗法即是欺天瞒圣。本门禁忌中明示:魔报之事,比比皆是。凡出生残疾、幼年夭折者,推其父、祖、曾祖三辈之中,必有偷师之人。纵令身为法师、乩童,书符救世,然法无正传、身无真度,终难幸免魔考,殃及内外子孙。故曰:宁守本分一生,莫盗一法自误。

无师符箓,切勿擅用

凡我弟子,不得学习无师承门派之符箓咒语。市肆所售、他派所传,纵与本门雷同,亦切勿使用;即同门派者,无师指点,同样不可轻试。

一符一咒,皆有将帅号令、皆有因果承负。无上师指点而擅自行持,一切因果魔孽尽由自身承担,报应虽若未至,其祸实已不远。若确需用之,须请上师、引渡师、传度师、传法师,如法指点传度,方免魔考之殃。灾劫重者,祸延三代,甚而灭门,本教弟子,敢不凛遵。

持咒宜默,重实轻表

行法持咒,当以小声为主。咒语乃通天密语,高声则易外泄,旁人或有心偷学、或无心记诵,皆间接造成盗法之因,使其反遭魔考。小声持诵,护己亦复护人。

本门道法,重自身法力之修持,非做表演、不趋形式。真行法时,精气神凝于一击——念由心生,心随意转,意随境迁,法无定界。内养一分真气,外得一分灵应;舍本逐末、哗众取宠者,去道远矣。

以上诸禁,祖师立之,唯在一心。守得一分禁忌,便得一分安稳;传得一分正法,便积一分阴功。愿我弟子,敬之守之,毋怠毋忽。

闾山北斗弘法院门规训示

道以人传,人以德立。道门千百年来,规矩虽多,归根到底,不外「敬、诚、谦、慈」四字。今日开示数语,非为束缚,实为护念——护汝等法身,护本门法脉,护天地间一点清净正气。愿我弟子,静听而力行之。

一、饮水知源,报本反始

「饮水知源恩,报本反始心。」人能学道,非自己有何能耐,一赖天地覆载之恩,二赖三宝加持之力,三赖历代祖师传法、师父度脱之德。今日你能登坛、能闻法、能受持,皆是源头上来。知源者,其心必敬;报本者,其行必厚。

故入门及进阶弟子,当以弘道为己任,助本教广结善缘、接引学员、推广扶道课程。然须知:弘道不是攀缘,度人不是强求。《道德经》云:「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,万物作焉而不辞。」以德行感召,以正法接引,来者不拒,去者不留,方合天道自然。

二、信言不美,谦恕修身

太上道祖《道德经》云:「信言不美,美言不信;善者不辩,辩者不善;知者不博,博者不知。」此八句,是千古修心之明镜。

真道之言,朴实平淡,不事雕琢;真善之人,默而行之,不与人辩;真知之士,一门深入,不贵博杂。世间人多喜听好话、逞口舌、求多闻,恰恰与道相反。故我弟子,当谦虚学法,宽恕待人——虚心则道集,恕人则德厚。

修法人当以扶助生灵为本,常怀济物之心。不可轻易显露己能,不可卖弄手段,更不可表演戏弄鬼神以为笑乐。鬼神可敬不可戏,道法可济不可炫。戏鬼神者,鬼神不佑;炫小术者,大道不亲。

又当戒此二字:一曰逞能,二曰动怒。不可逞强好胜、强词夺理;不可受人激将,一念嗔火起,烧尽功德林。《道德经》云:「善战者不怒,善胜敌者不与。」有真功夫者,心平气和,如春风之温、如深渊之静,岂是怒目相向之辈?

三、传法有规,护持秩序

道法传承,是性命交关之事,非市井买卖、非娱乐表演。故传法过程与内容,一律禁止录影、录音、拍照。此非秘而不宣,实为维持传法秩序、护坛场庄严:

  • 其一,道法须口传心授,音容笑貌、临机指点,皆在当下,录之则失真,传之则失序;
  • 其二,法本、口诀若随意流布,无师引导,盲修瞎练,易入歧途,反误众生;
  • 其三,坛场之上,心存敬畏,若人人持器摄录,心向外驰,如何与道相应?

古来「六耳不传」,非是吝法,乃是重法。汝等当知:道不轻传,非道之吝,乃恐非人得之,上辱祖师,下误来学。

四、无门户见,同门相扶

本门无门户之见。大道乃天下之公道,非一家之私物。若有弟子遇正式师承、他门正法,心生向往,本门许其正式拜入他门参学,不阻拦、不嫉恨。真金不怕火炼,真道遍在十方,能多参一位明师、多学一宗法要,是汝之福,亦是道门之幸。

同门之间,可以相互传法、彼此切磋,然须明白:因果自负。传者慎其传,受者慎其受,不可轻法、不可滥授。一法一咒,皆有因果;一言一行,皆有神明。

同门若遇急难,当竭力扶助。道门即是一家,师兄弟即是手足。见难不救,道义何存?扶危济困,方是同袍。《净明忠孝全书》云:「救人患难,济人急厄,即是积功累德。」

五、严禁双修,慎传心法

本门所传道法,严禁双修。清净之道,贵在清心寡欲、保精累气,岂容以欲为修、败德乱真?《黄庭经》云:「仙人道士非有神,积精累气以为真。」凡我弟子,当守清净,勿为邪说所惑、勿为情欲所牵。

又有「迷魂叶仔路」与指法心法,近代以降,世风不古,人心迷惘,根器日陋。此等法门,用之正则济人,用之偏则害人;今世之人,心多险躁,得之恐反造业。故祖师慈悲,至此遮止,切勿再传于世。此非断法,乃是待时——待将来有大德、有大根器者出,方许再续。汝等当体祖师之苦心,知所止、知所戒。

以上数则,看似条条框框,实则字字慈心。道在日用,德在心行:

知源报本,谦恕持身;
不炫不怒,护规重法;
无门户见,患难相扶;
清净自修,慎传心法。

汝等今日是法子,他日或为人师。自己行得一分,方能传人一分;自己证得一寸,方能示人一寸。《道德经》云:「修之于身,其德乃真。」愿我弟子,以身为炉,以心为鼎,以戒为火,炼就一点清虚正气。上不负三宝祖师,下不负己灵众生。同修同证,共勉之。

闾山法门三皈依——道经师宝

皈依三宝,是学道入教的第一步。凡入太上正宗法门,不问道俗,必先受三皈依戒。本门闾山法坛所传三皈依,依三清三宝而立,原文如下:

皈依 玉清圣境清微天宫 元始无上道宝天尊
皈依 上清真境禹余天宫 灵英太上经宝天尊
皈依 太清仙境大赤天宫 道德玄上师宝天尊

一、何谓三宝:道、经、师

道教三宝,即道宝、经宝、师宝,对应三清三境:

  • 道宝——玉清圣境清微天宫,元始天尊,又称「无上道宝」。道是宇宙之本源、万有之祖宗,《道德经》云:「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下母。」此即道宝。
  • 经宝——上清真境禹余天宫,灵宝天尊,又称「太上经宝」。经是道之言教、度世之良方,道本无形无名,非经不可以明道。三十六部尊经,指引沉迷、超登道岸,此即经宝。
  • 师宝——太清仙境大赤天宫,道德天尊(太上老君),又称「玄上师宝」。师是道之化身、人天之眼目,道在经中幽深微妙,非师不能得其理、非师不能传其法,此即师宝。

王常月祖师《初真戒律》释三宝云:

「第一皈身,太上无极大道,永脱轮回,故曰道宝;第二皈神,三十六部尊经,得闻正法,故曰经宝;第三皈命,玄中大法师,不落邪见,故曰师宝。」

二、为何要三皈依

《龙门心法·皈依三宝第二》云:「三宝者,道经师也。道本虚空,无形无名,非经不可以明道;道在经中,幽深微妙,非师不能得其理。若不皈依三宝,必致沉沦邪道,颠倒昏迷。」

人生天地之间,如盲者夜行,若无明灯指引,必堕坑堑。皈依三宝,即是为自己的法身慧命寻得根本依怙:

  • 皈依道宝,是归向宇宙人生的真理,以道为立身之本,不再随波逐流、迷失本性;
  • 皈依经宝,是归向圣贤的言教,以经典为修行之指南,得闻正法,不被邪说所惑;
  • 皈依师宝,是归向明眼的师承,以师父为度世之梯,领受口诀,不落盲修瞎练。

三宝如一盏灯:道是灯体,经是灯光,师是点灯之人。三者具足,方能照破千年暗室。

三、三皈依的出处

三皈依戒,源远流长,历代道经皆有明文:

《太上老君戒经》云:「若男子女人,闻法生信,归身三宝——归身大道、归神大道、归命大道。」此为三皈依最早之经典依据。

《三洞众戒文》云:「三归戒者,天地之枢纽,神仙之根柢,发行之初门,建心之元兆。」又云:「持之者,天地神明庆快,心智耳目开张,万物敬畏,六府和乐,众真卫护,群生归向。」

《初真戒律》(清代王常月著)云:「凡初入太上正宗法门,不问道俗,必先遵依太上金科玉律、三洞戒文,供养大道尊像,表通都天纠察王天君,请祈盟证,受三皈依戒。」

《灵宝领教济度金书》、《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》等科典中,皆有皈依三宝之仪文,为历代传度所必行。

四、皈依三宝的好处

《浅谈皈依三宝》归纳皈依功德,约有七义:

  1. 成为道祖弟子——自皈依日起,名入道门,身属三宝,不再是无依无靠的凡夫;
  2. 恶道除名,人天有份——皈依之后,邪道除名,善神记名,不堕三途,人天有路;
  3. 众神护佑,消灾免难——三宝加持,善神拥护,逢凶化吉,灾障不干;
  4. 积功累德,福报日增——依教奉行,行善积德,现世安稳,福报绵长;
  5. 减少烦恼,心得清净——心有所归,不再彷徨,烦恼日减,心地日明;
  6. 得闻正法,不落邪见——亲近三宝,闻正法、遇明师,不被旁门左道所误;
  7. 永脱轮回,修道成真——皈依为入道之始,依之修行,可了生死、证大道,此为究竟利益。

皈依三宝时,当发如是大愿:

第一皈依无上道宝,当愿众生,常侍天尊,求脱轮回;
第二皈依无上经宝,当愿众生,生生世世,得闻正法;
第三皈依无上师宝,当愿众生,学最上乘,不落邪见。

五、皈依的真义:重在心,不重在形式

皈依不是领一张皈依证、行一个礼便算究竟。王常月祖师云:「凡修真学道之士,志心皈命者,须作难遭之想。」皈依的真义,是把整个身心归向三宝:

  • 身皈依,则不做邪事、不履邪地;
  • 心皈依,则不起邪念、不生邪见;
  • 命皈依,则以道为命、以戒为师,尽形寿不退初心。

《道经师宝》有云:「归之于道经师,若赤子归母,众物依地,不可须臾失戒。」如婴儿依恋母亲,如万物依止大地,心心念念不离三宝,方是真皈依。

结语

此三皈依,乃昔之圣贤度人入道第一步上升之路、第一重入德之门。成仙成道、成圣成贤,莫不从此三皈依起首。

本门闾山北斗弘法院弟子,既已皈依三清三宝,当知:道是我之本源,经是我之眼目,师是我之慈航。以三宝为依怙,以戒律为堤防,以忠孝为根本,以济世为功行。念念皈依,步步踏实,方不负入道之初衷,方与无上大道相应。

闾山北斗弘法院传法三戒——出自《上阳子金丹大要》

道门有「师寻弟子,弟子寻师」之传统,金丹大法,非人不传,非诚不授。本门所受持之传法三戒,出自元代内丹宗师陈致虚《上阳子金丹大要》卷八。三戒不是约束弟子日常行为之戒,而是师父择人传法、审察根器之戒——遇此三种人,「戒而莫与」,即戒止不传、不可轻授大法。

出处与作者

陈致虚(约1290年—?),字观吾,号紫霄绛宫上阳子,江右庐陵(今江西吉安)人,元代著名内丹理论家。他兼融全真南宗、北宗法脉,师承青城老仙,得金丹先天后天之旨,著《上阳子金丹大要》十卷,系统阐发内丹性命之学,是元代内丹学集大成之作。 《金丹大要》卷八中专列「道有三传」「道有三戒」「道有三去」诸章,专论传法度人之道。「三传」明何等根器可传,「三戒」明何等行者不可传,「三去」明何等交游当远离。三戒原文照录如下:

「上阳子曰:道有三戒。凡学道者,心虽慕向而乃骄其富贵,不肯下问,不立盟誓,是谓好谲,戒而莫与;次学道者,略闻傍门小法,唯事强辩以逞乾慧,是为夸眩,戒而莫与;三学道者,疑信相半,不以生死为忧,重财轻身,是不知命,戒而莫与。」

第一戒 骄富贵、不肯下问、不立盟誓——是谓好谲

此戒戒不诚。其人心中虽仰慕大道,却放不下富贵身段,以富贵骄人;遇真师不肯屈身下问,不愿行弟子之礼;传法须焚香立誓、盟告天地,他却不肯歃血盟天、不敢立誓承担。此种心态,名为好道,实则诡谲不诚——「好谲」。 《道德经》云:「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,以其善下之。」又云:「贵以贱为本,高以下为基。」学道第一要虚心,第二要至诚。黄帝见广成子,「顺下风膝行而进」;释迦闻半偈,欲舍身以求法。古之大圣尚如此谦卑,今恃富贵而骄者,岂堪载道? 道教传度,自古重盟誓。《太上传度仪》云:传度之先,弟子须盟天告地,歃血立誓,方授法箓。不立盟誓,便是心无敬畏、言无担当,今日受法,明日可叛。故曰戒而莫与。

第二戒 略闻傍门小法、强辩逞乾慧——是为夸眩

此戒戒不真。其人于金丹正道未曾真修实证,只略闻得几分旁门小术、皮毛口诀,便自以为得道;遇真师正法,不肯虚心领受,唯恃口舌强辩,以逞「乾慧」。「乾慧」者,无实证之空言,如旱地无水,看似有智慧,实则乾枯无本。此种行径,名为夸眩——夸耀眩耀。 《道德经》云:「大辩若讷。」真有道者,深藏若虚,不与人争口舌长短。《庄子》云:「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无涯。」大道在身心实证,不在言语机锋。历代祖师传法,皆重「行」字,不重「说」字——说得一丈,不如行得一尺。 略闻小法便强辩自逞者,其心已骄,其慧已乾,正法则难以入其心;且旁门先入为主,正法反遭抵触。故曰戒而莫与。

第三戒 疑信相半、不忧生死、重财轻身——是不知命

此戒戒不笃。其人于大道半信半疑,信根不坚固;不把生死无常当作大事,无真实出离之心;反而看重世间钱财,轻忽性命根本——「重财轻身」。此种人名为学道,实不知命——不知天命、不知生死事大。 《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》云:「人能常清静,天地悉皆归。」其前提是真信不疑。修道第一关,便是「信」字。《丘祖语录》云:「修道先要信,信是道之根。」半信半疑,如种子无根,如何结果? 道教千言万语,皆为「了生死」三字。《重阳立教十五论》云:「凡出家者,先须投庵,身依心安,气神和畅。」生死事大,无常迅速,朝闻道夕死可矣。若不忧生死,学道只是消遣,绝非真志。 《道德经》云:「名与身孰亲?身与货孰多?」身命为本,财货为末。重财轻身,是本末倒置,不知立命之要。故曰戒而莫与。

三戒总持

传法三戒,一戒好谲——心不诚、不谦卑;二戒夸眩——学不真、好强辩;三戒不知命——志不笃、信不坚。三戒所戒,归根到底是「诚、真、笃」三字之缺。 本门北斗弘法院,承净明忠孝之传、闾山济世之法,传法度人,当以此三戒为明镜:

  • 师父择人,观其能否放下富贵、虚心下问、敢立盟誓;
  • 观其是务实证,还是务口舌、逞乾慧;
  • 观其信根坚固否,以生死为念否,知身命重于财货否。

学者亦当以此三戒自省:有骄贵自恃之心否?有夸辩炫慧之习否?有疑道重财之念否?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。师徒相照,人己互勘,方合「道有三传,非人不传」之古训,方使净明闾山法脉,传得其人、灯灯相续。

闾山北斗弘法院十戒

泰省净明闾山北斗弘法院众弟子受持

道门以戒为师。《老君音诵诫经》云:「道官箓生,初受诫律之时,向诫经八拜,正立经前。」戒律不是束缚修行人的绳索,而是护持道心的堤坝、照见心行的明镜。本门十戒,上承净明忠孝之传,下合闾山济世之旨,凡弘法院弟子,皆当朝夕受持,不可须臾离也。

第一戒 不得阴贼潜谋害物利己,当以阴德广济群生

「阴贼」谓暗中伤害,「潜谋」谓阴谋算计。修行人首先要心术端正,不可在背后害人、不可为一己私利算计他人。《太上感应篇》云:「苟或非义而动,背理而行,以恶为能,忍作残害。」阴贼潜谋,人或不知,天地鬼神共鉴之。

「阴德」者,行善不求人知,暗中积德。道教重阴德,以为阳善享世名,阴德天报之。弟子当以广济群生为念,见人危难即施援手,行之而不张扬,积之而不图报,方为真善。

第二戒 不得杀害含生以充滋味,当以慈惠以及昆虫

「含生」即一切有生命之物。戒杀放生,乃道教根本大戒。《初真十戒》云:「不得杀害一切众生。」《老君戒》云:「一切众生,含气蠢动,皆不得杀。」天地之大德曰生,修行人当体天地好生之德,对一切生命怀慈悲心。

不特禽兽不可杀,即昆虫蝼蚁,亦当慈惠及之。不食众生之肉以充口腹,不恃强凌弱以伤物命。慈心于物,仁及草木,方合道门慈俭之旨。

第三戒 不得淫邪败真秽漫灵气,当以守真使无缺犯

「淫邪」谓不正当之欲,「败真」谓败坏真元,「秽漫灵气」谓污染先天灵气。道教以精气神为三宝,淫欲最伤元气、败真精。《黄庭经》云:「仙人道士非有神,积精累气以为真。」

弟子当守身如玉,不邪淫、不妄动欲念,固守真元,使先天灵气无缺无犯。非唯独身者当守,即有家室者,亦当节欲保身,不可以欲败德。

第四戒 不得败人成功离人骨肉,当以道助令族雍和

「败人成功」谓破坏他人已成之事,「离人骨肉」谓挑拨他人至亲分离。见人成功,当生欢喜心,不可生嫉妒心而暗中破坏;见人家骨肉,当劝和睦,不可搬弄是非使之离散。

净明忠孝之道,首重齐家。弟子当以道义助人,劝人和睦,使家族雍和、乡邻亲善。成人之美,不成人之恶;助人团聚,不助人分离,方为仁厚。

第五戒 不得谗毁贤良露才扬己,当以称人之美善功

「谗毁」谓进谗言、毁谤他人,「露才扬己」谓炫耀才华、抬高自己。贤良之人,当敬之重之,不可因嫉妒而毁谤;自己纵有才能,当敛藏含蓄,不可张扬夸耀。《道德经》云:「自见者不明,自是者不彰,自伐者无功。」

弟子当养谦德,多称人之美、多扬人之善、多记人之功。见贤思齐,见不贤内自省;口不出毁谤之言,身不做矜夸之态,方为君子之修行。

第六戒 不得食肉饮量过度违禁,当调气和性善清虚

「饮量」谓饮酒。道教五戒,戒酒在其中。酒能乱性,肉能昏神,过度食肉饮酒,不仅伤身,亦且乱行违禁。《初真戒》云:「不得饮酒过差,食肉违禁。」

弟子当节饮食、调气息、和性情,安于清虚恬淡。气调则身安,性和则人亲,心虚则道集。不可以口腹之欲废道心,不可以酒肉之乱犯科禁。

第七戒 不得贪求无厌积财不散,当以节俭惠恤贫穷

「贪求无厌」谓贪得无厌,「积财不散」谓只知聚财不知布施。《道德经》云:「知足者富。」又云:「金玉满堂,莫之能守。」财为五家共有,贪求无益,积而不散反招殃。

弟子当以节俭自处,不贪非分之财;有余则惠恤贫穷、周急济困。财聚则民散,财散则民聚;以财助道,以德行道,方是修行人对财富的正观。

第八戒 不得交游非贤居处秽杂,当慕胜己凄集清虚

「交游非贤」谓结交不正之友,「居处秽杂」谓安于杂乱之地。孔子云:「毋友不如己者。」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,所交非人,日染恶习而不自知;所居秽杂,心神散乱而道难成。

弟子当亲近善知识、慕胜己之友,见贤思齐;居处当清净整洁,使心神凄集于清虚。择交如择师,择居如择道,不可不慎。

第九戒 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义,当尊师亲诚待万物

此戒为十戒之纲、净明之本。净明道以忠孝立教,《净明忠孝全书》云:「忠孝,大道之本也。」忠者,尽心不二;孝者,敬亲竭力;仁者,爱人及物;义者,行事合宜。

弟子在家为孝子,在国为忠臣,在坛为法子。尊师重道,孝事双亲,诚以待人,仁以待物。忠孝仁义,不唯是世间伦理,更是修仙大道——人能忠孝,方寸净明,道在其中矣。

第十戒 不得轻忽言笑举动轻浮,当持重寡词道为务

「轻忽言笑」谓言语轻率、戏笑无度,「举动轻浮」谓行止不稳重。《道德经》云:「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。」又云:「多言数穷,不如守中。」言多必失,行轻必败。

弟子当持重如泰山,寡词如守口,举动安详,言语谨慎,不戏笑无度,不轻率妄为。以修道为当务之急,以清静为日常之守,方有道相。

受持要义

以上十戒,前八条戒身、戒口、戒心,第九条立忠孝大本,第十条归持重清静。十戒相贯,不外「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忠孝立身,清静修道」十六字。

《太极真人问功德行业经》云:「戒律者,戒是止约之名,律是轻重之法。」戒律不在文字,而在心行。愿我弘法院同门,每日以此十戒对照身心: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;以戒为师,以忠为心,以孝为本,以济为行。戒行精严,道心坚固,方不负入道之初衷。

本门传道三戒

一戒:凡学道者,心虽慕向,而乃骄其富贵,不肯下问,不立盟誓,是谓奸谲,戒而莫与;

二戒:学道者,略闻旁门小法,唯事强辩,以逞乾慧,是为夸眩,戒而莫与;
三戒:学道者,疑信参半,不以生死为忧,重财轻身,是不知命,戒而莫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