催姻缘法之仪轨

行法有仪,科轨之常

催姻缘之法,非苟然为之,必有坛仪。择净地,设坛场,安神位,备香花灯果;行法者斋戒洁净,整肃衣冠,存诚敬之心。仪者,所以摄心、所以将敬,非为观美。

科仪之用,在使神知所赴、诚有所达。然仪为法之迹,非即法之实。《道法会元》言符箓诰命,特科教之设;其文在是,其实不在是。故有仪而无诚、有科而无德,则仪虚设。

表文符诰,各有法度

法事之中,有表文,以陈情告于神明;有符箓,以昭信召和;有诵咒,以专气凝神。表文之式,书善信之姓名、生辰,陈其所求之正;符箓之用,依科书绘,加诀印以成。

凡此皆有师承,非可臆造。表之措辞,贵在诚正,不涉夸妄;符之书绘,须依诀法,神气贯注。行之合度,而后为如法之坛。故学此者,须真师指授,循阶而习,非照本抄写所能为。

内炼为本,科仪为助

辩证须明,科仪可恃以为助,不可恃以为道。行法者内有炼养之功、德行之积,则科仪为达诚之具;内无其实,徒事唱演,虽仪节周备,神不应也。

《道德经》曰:「谷神不死,是谓玄牝。」内养之真,为外用之本。故本门授法,先教以筑基、斋戒、修德,而后及于坛场仪节;本末先后,秩然不紊。

善信知法之重

善信观行法之坛,当知正统之传,仪节有度,表符有式,一本经教师承。其所以能助人者,非徒外仪之故,实由行法者之诚德内炼。

若遇仪节简略而轻许、陈设繁缛而无实、重索资财而夸验者,皆当察之。正信正行,依法而祷,乃为得法。本门之所以明示仪轨者,正欲善信知所辨别,不致为伪法所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