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信与迷信,界限当明
文昌之祷,本为正情;然世有托名于此,流于迷信、入于邪术者。正信者,依经教、守法律、重学德,以法事为助缘;迷信者,舍勤学、蔑义理,唯怪异是求。
《道德经》曰:「以道莅天下,其鬼不神。」正理明而邪说息。功名之求,有经常之理,非诡异可致。
邪术夸验,法所必戒
世有谬称能以术开慧、以法必中,炫异惊人,索取重资;及事不验,饰辞推诿。此市井欺罔,非宗教正行。
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重积德,《道法会元》以诚为灵原。夸验希利者,去道已远。本门深戒,绝不为邪术、不妄许必第。
索财轻售,伪术之辨
辩证言之,法事言助缘,不言包办;言感通之理,不作必然之许。凡不劝勤学立品,而唯以利合、以术售者,皆伪也。
善信当察:正师重其德学,不轻授,不广售;伪者反是。
依法正行,善信自处
依法依规,正信正行,乃行法、求法之共同前提。正常宗教祈福,合乎经教公序,法律所许;迷信非法,法律所禁、道律所不容。
善信求文昌,当正心、求正法、事真师,勤学立品以为本。本门施教,分类因人,其归壹于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