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法有仪,坛轨之常
催文昌之法,必有坛仪。择净地,设坛场,安神位,备香花灯果;行法者斋戒洁净,整肃衣冠,存诚敬之心。仪者,所以摄心将敬,非为观美。
科仪之用,使神知所赴,诚有所达。然仪为法迹,非即法实。《道法会元》言符箓诰命,特科教之设;其文在是,其实不在是。有仪无诚,则仪虚设。
表文符诰,各有法度
法事之中,有表文以陈情,有符箓以昭信,有神咒以专气。表文书士子之姓名、生辰,陈其正学求名之愿;符依科书绘,加诀印以成。
凡此皆有师承,非可臆造。表贵诚正,不涉夸妄;符须神气贯注,合度而后灵。学此者,须真师指授,循阶而习。
内炼为本,科仪为助
辩证须明,科仪可恃为助,不可恃为道。行法者内有炼养、外有德行,则科仪为达诚之具;内无其实,徒事唱演,神弗应也。
《道德经》曰:「谷神不死,是谓玄牝。」内养之真,为外用之本。本门授法,先教筑基修德,后及坛仪,本末不紊。
善信知法之重
善信观坛,当知正统之传,仪表有度,一本师承;其能助人,由行法者之诚德,非徒外仪。
若遇简略轻许、繁缛无实、夸验索资者,当察。正信依法而祷,乃为得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