阴阳和合说

阴阳和合,其理有本

夫妻和合,本于阴阳。《太平经》以阴阳为道之常,男女相配,相成相生。一阴一阳,各得其正,则室家和;阴阳乖戾,则家道索。和合符之所本,此也。

《道德经》言「冲气以为和」。阴阳非以相胜为和,乃以相交相济为和。辩证言之,和之要,在各尽其分,而不在一徇一屈。

夫妻反目,其故当察

夫妻失和,其故非一:或言语相伤,或疑贰渐积,或利害相激,或情欲外驰。察其故,而后可解。符以通其情,而行之仍在人。

《太上感应篇》戒破人婚姻,亦戒男不忠良、女不柔顺。室家之睦,始于各反其忠顺,不徒责于彼。

符助重圆,先在自反

善信求夫妻和合,当先自反:我有无亏其道、伤其情之处。能改己失,再以正符达其诚,解其滞,则善缘可续。

若不自省,而徒恃符强合,虽暂合,其隙仍在。本立而后符应。

善信知本

夫妻和合,以阴阳正理为据,以各尽其道为基,以符诰为助。

本门之教,先理后符,重其本也。明乎此,则知正统和合之有据,非世俗强合摄心之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