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门之传,所以纪世次、辨源流者,有字辈在焉。字辈者,犹木之有年、水之有派,一字递承,秩然不紊。本门闾山法坛,自唐宋以来融汇净明忠孝道统,传度嗣序,一依净明宗坛字辈排定。今将字辈全文及本门近代所属,详述于后,庶几宗支可考、来者知归。
字辈为纲,以字系代
道教各派,若正一、全真、净明,传度新弟子,皆按本宗字辈取定法派,同辈同字,世次厘然。所以然者,欲使散在四方之法嗣,一闻其名,即知某宗某代、某师某徒,不待考谱而明。此所谓以字系代、以代承法,诚传灯续脉之纲维也。
净明四十字辈,照录如左
天德高无量,照明自古今。
玄元闻见处,总合圣贤心。
道德宏清静,法源广大成。
东汉有章数,功果保忠祯。
凡四十字,一字一辈。首二句明天德之高、道照古今;三、四句言玄元大道,总合圣贤之心;五、六句归本清静、广开法源,正本门近代递传之所在;末二句东汉章数、功果忠祯,终以忠孝立极。全篇自天德始,以忠祯终,净明忠孝之旨,即寓于字辈之中。
三代法嗣,静法源相承
即此「道德宏清静,法源广大成」十字中,本门近代三代次第相承:
吕公法标,当「静」字辈,为第六十四代,掌闾山大法院,护持法脉;叶公法财,当「法」字辈,为第六十五代,嗣掌坛场,整理历代手抄科册,更定北斗弘法院之号,并亲将法本回传大陆;「源」字辈继「法」字之后,为第六十六代,嗣法有自,传续有人。
所当辨者:本门法师法名,类多以「法」字行,如龚法生、吕法标、叶法财,此「法」乃法名通称,非净明字辈之「法」。法名为一事,字辈又为一事;所属何辈,当以净明宗坛谱为准,不可以法名中字面强为牵合。
台陆两支,隔山不论辈
此四十字辈,乃台湾一脉所传之净明宗坛字辈。当明末法脉渡海,山海辽隔,台湾与大陆净明同门,各自流传,岁久则字辈排法容有小异。故老一辈相承有此一语,曰「隔山不论辈」。
谓隔一山、越一海,支派各承,不必执一字以强论辈分高低,亦不必据一谱以硬排先后次序。此非薄于同根,正所以全同根之情——盖所重者,在忠孝之实、道法之真、师承之正,而不在一字一句之争。各尊其祖,各守其传,异流而同源,斯为善耳。
由是观之,字辈四十,所以为字辈者,终不在文字;源流分合,所以为源流者,同此一心中道。愿我法子,顾名思义,由静而法、由法而源,各正其名,各践其实,使净明忠孝之灯、闾山济世之法,与字辈相为无穷,传之永永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