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炼有本,法度有源
道法之传,内炼为本;内炼之修,法度为要。本门所传,上承历代师授,非苟作之术,乃有次第、有节度、有禁忌之实学。学者既入此门,当先明修炼之序,次知行持之法,终守斋戒之规。序正则功不妄施,法明则行不迷方,戒严则基可坚立。
世之论修炼者,或骛于高远,不循阶次;或滞于形迹,不究本原;又或略闻一二,便自谓已得,妄自演练。此皆未明内炼之学。本门立法,自时节之择、罡步之行,以至兵炉之炼、斋戒之守,节节相承,前后相贯。今依师传之旨,次第述之,使学者知所遵循。
又须辨者,内炼与外用,非二事也。科仪符咒,外之迹;精气神,内之本。有内炼之实,则外用有所凭;无内炼之实,则外法为虚文。故本门之学,虽兼行罡步、符咒、兵炉诸端,而其归皆在养炼己身。学者不可以外迹之繁,而忘内养之本;亦不可以空谈内养,而废行持之实。
经籍所载,法之迹也;师传所授,法之神也。徒执残编而无真师指授,则义理虽明而节度或舛;得真师口传而身习之,则法度可循而功行可积。故内炼之学,尤重师承。下文所述,皆本门历代相承之节度,学者当以师说为归,不可凭私臆而轻改。
德行为基,道在人伦
修炼之先,又当立德。德者,道之基;道者,德之成。未有德不立而内炼可成者。本门授法,必先观学者之德行:孝亲敬长,信于友朋,忠于所事,慈于人物;此皆立德之实,非可以空谈。
《太上感应篇》明积善降祥、积不善降殃之理,言人当于日用之间,去恶迁善。修炼者若舍日用伦常而别求玄妙,是去道日远。道不在人伦之外,德不离常行之中;尽伦尽分,正心修身,此立德以基道之实学。
故学者欲行罡步、炼兵炉,当先自反其德行:有无亏于心之处?有无慊于伦常之事?德行有亏,虽日事修炼,神不之佑;德行既厚,内炼乃有其基。此本门所以于法度之先,首重立品,非迂阔之论也。
修炼之序,首重时节
本门内炼,其始必择甲子之日,取子时而行。甲子者,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相属之首,六十甲子循环之元也。干始于甲,支始于子,甲子相值,于时为万绪之初,于气为一元之始。修炼者取此日以发端,所以应天地更新之气,立内炼有始之基。
天干凡十,地支凡十二,阴阳相错,周流而成六十之数。六十者,天干六周、地支五匝而后复其初,故甲子为六十之元首。天地之气,随干支而流转;干支更始,则气机亦为之一新。取甲子日者,非徒取其名,乃取此更始之新气,为修炼托始之资。
子时者,夜半之候,当二十三时至初一时之间。此时日之极阴,而阳气实生于至阴之中。前人论气机之动,以夜半为一阳来复之会。修炼者于子时下功,所以候此初动之阳,承此新生之气。择日取甲子,择时取子时,皆非徒立拘忌,乃所以顺天地气机之自然,使吾身之修与天地之运相应。
学者当辨:择时之要,在应气机,不在泥于数术。气机动于甲子子时,法亦应于甲子子时;苟舍此而妄行,则气机不应,虽劳而功寡。然亦不可因此流为趋避之私、拘忌之缚。知时之所以当择,而不滞于时;应气之所以当候,而不泥于迹,斯为得之。
子时之义,阴中求阳
子时下手,其义在于阴中求阳。昼为阳,夜为阴;子时居夜之半,阴之极也。然阴极则阳生,静极则动复,此阴阳相生、动静相根之理。当万籁俱寂、心神至静之时,一念不生,而真机自动;修炼者于此致虚守静,以候阳生,是谓于至阴之中求其初阳。
以卦象征之,十月为坤,纯阴之卦也;及乎冬至,阴极而阳生,则为复卦,一阳生于五阴之下。子时之于一日,犹冬至之于一岁,皆一阳来复之候。故子时之修,与冬至之养,其理一也:皆所以候天地之初心、阳气之始动。
《道德经》曰:「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」又曰:「玄之又玄,众妙之门。」阴阳非截然二物,阳藏于阴,动根于静。子时之修,所以体此玄蕴:外若至静,而内有真机;时属至阴,而阳已潜萌。学者诚能于此时收视返听、致虚守静,则阳气之生,自有可候。
内丹之学,又有正子时、活子时之别。正子时者,夜半之定时;活子时者,静定之中,阳气自动,不拘于时刻之谓也。初学依正子时以立法度,久则活子时之机动于身中。知此二者,则阴中求阳,不独求之于天时,亦求之于心身;然其下手之初,必以定时为则,不可躐等而言活法。
此与后世强为作为、劳神役气者不同。阴中求阳,贵在候而不可助,贵在静以俟之,非可以私意强求。强求则气躁,躁则非自然之阳;静候则机生,生乃为真阳。故子时之修,以静为本,以候为功,此学者所当体认。
罡步之法,赤足承气
既得其时,乃行罡步。罡步者,步天位以行法、踏地纪以承气之谓也。其源甚古,相传禹王治水,履神鸟之迹,而为步天之法,后世谓之禹步。道门沿之,以为摄气行法之用,载在科典,非近世所创。
本门罡步,其要有二:一曰七星罡,一曰八卦罡。行罡之时,必赤其双足。赤足者,所以去鞋袜之间隔,使足底涌泉之位直接于地,承接天地之灵气,采摄日月之精华。
人禀天地之气以生,本与天地相贯通。着履踏地,则气有所隔;去履亲土,则气相贯注。赤足非为苟简,乃所以通内外、合人天,使地中灵气由足而入,日精月华因步而聚。行罡者,步位不差,呼吸相应,神气随步而行,灵气因承而聚,此赤足行罡之实义。
日精月华者,日月之精气。修炼者于行罡之际,存神采摄,使日月之华、天地之气,皆为吾用。然采摄之法,非想象之谓,必身亲步位、心合天度,而后气可承、华可聚。学者当知,赤足所以去隔,步位所以合度,存神所以聚气,三者相因而成。
然行罡非徒步其位而已。步位者,罡之形迹;必也配合相应之手诀,诵持相应之口诀,主以相应之心印,而后罡法乃全。徒步其位而无诀印以运之,则与寻常步履无别;诀印俱而步位合,乃为行罡之实功。
步罡诸戒,身正息匀
行罡有戒:身必正,步必准,息必匀,神必凝。身不正则气偏,步不准则位失,息不匀则气乱,神不凝则机散。四者,行罡之要,学者所当时时自检。
又戒草率,戒间断,戒夹杂杂念。行罡如对圣真,不可轻忽;一次草率,则一次之功不实。故当存诚敬,按法度,从容而步,安静而行,使神气与步位相合,乃为如法。
罡诀印合,三法一贯
本门行法,最重罡、诀、印三者之合。罡者,步位之法度;诀者,手诀与口诀之施为;印者,心印之主宰。三者相须而成,不可缺一。罡无诀印,则步位为虚设;诀印无罡,则运用无所凭;心印不立,则外法无其主。
故师传有曰:无手诀、口诀、心印,则无罡诀印。言三者之不可相无也。手诀者,手指之结摄,所以引气机、通号令;口诀者,文字之诵持,所以宣诚悃、行法度;心印者,内心之默契,所以主乎神气、为法之枢。三者具,而后罡步有灵;三者阙一,则其法不备。
心印之妙,尤非可以言传形示。手诀口诀,可陈于外;心印之传,必俟真师之授与学者内证之悟。学者徒习步位、强记文辞,而不得心印,则所学者外迹耳;得乎心印,则步位诀法皆为活法。故本门之传,罡步、诀法、心印同时并授,不令学者滞于一偏。
学者又当知,罡、诀、印虽分为三,其理则一。一者何?神气是也。步位以行气,诀法以驭气,心印以主气。离神气而言罡诀印,则皆为死法;本神气而运之,则为活机。故行法之时,内外合一,神气贯通,步位、诀法、心印同时而发,不容先后,此三法一贯之实义。
手诀口诀,名义当辨
诀之一字,其义当明。诀者,决断、秘要之谓,所以传法度之要、示运用之方。手诀以手指之结摄为用,口诀以文辞之诵持为用。手诀主乎气机之摄,口诀主乎号令之宣;二者并行,未可偏废。
手诀之结,各有所象,或象宫位,或象将吏,或象造化;一诀之成,气机随之。学者习诀,当先明其义,次熟其形,终合其神。徒肖其形而不明义,则诀为虚设;明义熟形而合神,乃为真诀。
口诀之文,非寻常辞句,乃历代师传之秘语,所以通诚行令、导气合机。诵之有时,用之有法;非其时而诵,非其法而用,则不验。故口诀亦重师授,学者不可得之文字而臆用。
呼吸吐纳,配合行持
步罡炼化,必配呼吸。呼吸者,气机之门户,后天以养先天之资。步位之进退,诀印之开阖,皆当与呼吸相合:吸以承气,呼以行气,绵绵若存,不疾不徐。
《道德经》曰:「绵绵若存,用之不勤。」呼吸之妙,在深长细匀,至于若有若无;粗重则气浮,急促则气躁。学者调息以合步位,久之内气随息而运,罡气因之而生,此承气行功之通法。
七星罡炼,先天罡气
七星罡者,法北斗七星之位,依其躔次而步之。北斗居天之中,为众星之枢,主人之命籍,司造化之柄。步七星罡,所以通天之枢机,聚北斗之罡气,以养吾身之先天。先天罡气者,非后天呼吸之气,乃吾身本具之真阳,承天而具者也。
北斗七星,各有其名,各有所主;其运转指建,以定时令、司四方。步其罡者,依星之序,按位而踏,使吾之步与星之度合,吾之气与天之罡通。罡气因步而聚,由外达内,以充养先天,此七星罡之实法。
行此罡者,配七星之诀,存神注想,使罡气随步而聚,以充养先天。其功主于内养,所以固己之根本。根本既固,罡气既充,而后行法有本,役使有神。故七星罡之炼,重在养己,非求应于外。
《北斗经》备论北斗本命之德,言人能崇奉北斗,即可消灾解厄、益算延年。步罡之法,实与经旨相通:所以顺北斗之度,合天罡之气。学者由是而习,当知七星罡非世俗舞蹈之迹,乃通天合气、养炼先天之实功。
先天与后天,须辨其分。呼吸往来,后天之气也;真阳自动,先天之气也。七星罡之炼,借后天之步位、呼吸,以养先天之真阳。若徒事步位而不养先天,是逐末而忘本;若空谈先天而不立步位,是无凭而难成。先后相资,乃为正法。
八卦罡炼,九州兵马
八卦罡者,法八卦之方位,周行于八方。八卦以象天地之定位,八方以统九州之分域。步八卦罡,所以摄八方之气,聚九州之兵马,为行法役使之资。九州兵马者,法中所部之神将吏兵,听号令而供役使者也。
八卦者,乾坤震巽坎离艮兑,以象天地雷风水火山泽;八方定位,而九州之分理焉。步其罡者,周历八卦之位,使八方之气皆为吾摄,九州之境皆为吾统。气聚则兵集,位周则令行,此八卦罡之实法。
行此罡者,配八卦之诀,存神召摄,使八方之气因步而聚,九州兵马应令而集。其功主于外用,所以集役使之资。然外用必本于内养,罡气不充,则兵马不应;己之根本不固,则外之役使不神。
故七星、八卦二罡,非并列无关:七星主内养,八卦主外集;先七星以固其本,后八卦以致其用。学者循序而习,不可躐等。若内养未充而亟求兵马之集,是无本而求末,虽习其步,兵将不凭。
兵马之义,又当正解。法中兵马,非世俗所谓怪异,乃修行人内炼既充、行法既熟,所部之神吏兵将,以供驱策。其集之有法,其遣之有度,其收之有时。不明内养而侈言兵马,则流于妄;知兵马之本于罡气,则其说不诡于正。
兵炉之设,点香请圣
罡步之外,本门又有兵炉符咒之炼。兵炉者,炼化符咒之器,亦行法之坛也。其法先点净香,摄心肃念,奉请三界、诸大军兵、元帅,昭告于坛所。三界者,天地水之界;诸大军兵、元帅者,法中所隶之神将。点香所以通诚,奉请所以临坛。
诚通而后圣临,圣临而后法立。点香之仪,非徒然也:一香之爇,将以达学者之诚悃,召将吏之降临。故行兵炉者,必先事点香请圣,使坛场有主,神气有归,而后可以从事于画符炼化。
三界之义,当依正教。天有天官,地有地祇,水有水府,三界之神,各有统属。兵炉所请,皆法中所隶之军兵元帅,非漫然无所统纪。请之有名,召之有典,而后为如法之坛;若滥请妄召,则非本门之制。
学者当知,兵炉之设,非苟然之器;点香请圣,非虚文之仪。心不诚则香不达,神不临则法不立。本门行法,自始至终,以诚为本;点香请圣,正诚之始事。
画符清净,落墨之仪
既点香奉请,乃于兵炉之前画符。画符之先,必事清净:净其坛宇,洁其器物,澄其心神。坛宇不洁,则浊气干之;心神不澄,则杂念乱之。必先清净,使内外一如,而后可以落墨。
符咒之成,非徒朱墨之文。落墨之际,心注于符,神随于笔,一笔一画,皆合神气。清净其外,所以屏秽浊;清净其内,所以一其神。内外清净,而后所画之符,神气乃全,炼化乃效。
清净之功,兼乎内外。外之清净,在洒扫坛场、严洁器物;内之清净,在屏绝杂念、收摄心神。外净而内不净,犹未净也;内外俱净,乃为清净之全。学者画符,当先修此清净之功。
本门画符,起手必有清净之仪,正以学者多忽略于此,率意操笔,故特重之。学者当知,符之灵否,先辨于清净之有无;清净之功废,则符虽具而神不全。
符之结构,体用兼备
一符之成,具有结构。约而言之,有符头,有符身,有符脚,有符胆。符头者,符之发端,所以立始;符身者,符之主体,所以行令;符脚者,符之收束,所以归结;符胆者,符之主宰,所以凝神。
符头符身符脚,其形可睹;符胆之妙,存乎师传心法。结构全而无胆,则符具形而无主;有胆而结构不法,亦非完符。故学者习符,当明其结构,尤当求其符胆;皆由真师指授,非可臆造。
符中又有讳字、印记、号令,与结构相表里。点画位置,各有常度;差之毫厘,其用即异。本门书符,必依师传结构,不苟且落笔,正以符之灵否,系于结构法度之得失。
二符之数,九十有八
兵炉所炼,其符有二:一曰符,一曰治煞符。符者,正用之符;治煞符者,治诸凶煞之符。二者各画四十九道,合之则为九十八道,皆化于兵炉之中。画时各依其诀,化时各随其用,一一如法,不可简略。
其数取四十九者,七七之积也。七为阳数之成,七七相积,阳数之周,取其炼化之足、功行之全。二符各足四十九,所以使正用、治煞之功,皆臻其极。数有定制,不可增损;画有定法,不可苟且。
符与治煞符,其用各殊:正用之符,以行常法;治煞之符,以制凶煞。煞者,不正之气、凶戾之神;非治煞之符,不足以制之。故二符并炼,正以常变皆具、正煞兼该,而后兵炉之用为备。
学者当辨:此非徒数之拘,乃功之节。符不足数,则炼化不全;数如不法,则功行有阙。故本门之炼,必足其数,必循其法,而后兵炉之功乃为圆足。
兵炉名义,火候有节
器以兵名,盖其炼化,正以炼养兵马、治炼军将为义。符咒化于炉中,配合诀印,所以养所部之兵、炼所隶之将,使号令可行、役使有神。故兵炉非寻常焚化之器,乃炼养兵将之坛。
炼化又有火候之节。火候者,神气运用之节度,非专指焚爇之焰。符之画与化,神之注与收,皆有缓急先后之序;当缓则缓,当急则急,当文则文,当武则武。火候合节,炼化乃成;火候失序,虽炼无功。
初学未明火候,当一一依师授之节度,不可妄以己意增减。及其功熟,神气自合火候,不待安排。故兵炉之炼,始循法度,终合自然,此学者所当循序渐进者。
以笔代剑,斩三尸神
兵炉炼化之实,非徒焚化纸符而已,其义乃在以笔代剑,斩吾身之三尸神。三尸者,人身内之阴神,分处三丹田,好人为恶,常以庚申之日上天,陈人过恶,令人命籍损耗、年寿短促。修行者必斩而去之,而后身可清净,命可坚固。
三尸各有其名,亦谓之三彭。上尸处首,好华饰车马;中尸处腹,好滋味饮食;下尸处足,好色欲淫荡。三者为人身阴浊之根、诸欲之本,常欲人早死,以得出离。故修行人以去三尸为要功。
庚申之说,相传三尸每于庚申之夜,伺人寝寐,上天奏过。古有守庚申之法,竟夕不寐,以防其奏;然此犹外制之术。兵炉炼化,以画笔为剑,以符咒为锋,配合诀印,层层炼化,乃内诛三尸、涤除阴秽之根本法。
符化于炉,犹阴秽之被斩;炼化功深,则三尸日去,正神日安。其数取足,正以三尸之根,非一炼可尽,必积炼化之功,而后可绝。
《黄庭经》历叙人身脏腑之神,明内养存神之要;欲安正神,必先去三尸之阴。学者明乎此,则知兵炉之炼,非求验于外,乃炼治于内;非事乎鬼神之末,乃修乎身心之本。三尸斩而身清,身清而后内炼可成。
三丹田义,神气所居
三丹田者,神气所居之府。上丹田在首,藏神;中丹田在胸,蕴气;下丹田在脐下,固精。三尸分处其间,而正神亦由是而寓。炼养者安正神、去三尸,皆于三丹田致力。
《黄庭经》详言身中宫阙诸神,所以明内景;学者由是知丹田为内炼之要区。守上丹田以养神,调中丹田以行气,固下丹田以保精;三田一贯,神气内充,此内炼之实地。
口诀指诀,心印讳字
兵炉行法,口诀、指诀、心印、讳字,四者相资为用。口诀者,诵以通诚、导气行令之文;指诀者,手之所结,所以摄气机、布号令;心印者,内主其神,为万法之枢;讳字者,符中之秘文,神将之所凭依。
四者合而后符成,符成而后炼化有效。口诀不真,则号令不行;指诀不正,则气机不摄;心印不立,则神无其主;讳字不明,则将何所凭。故本门授法,于此四者,皆重师传,不令学者臆度。
讳字者,书符所用之秘文,或为神将之名,或为造化之字,点画之间,具有法度。非其师传,虽见其形而不知其义,虽书其文而神不之凭。故讳字之授,必谨必慎。
学者当知,口诀指诀,犹法之纲目;心印,法之主宰;讳字,法之秘机。四者皆由师授,不可强探。故本门之传,必学者斋戒积诚、德可承传,乃以次而付。此非故为秘吝,乃法之所在,不可轻泄,亦所以重道法、慎传付也。
存神之要,内照为主
行法内炼,皆重存神。存神者,非外求神像,乃内守吾神,注于其所。步罡则神随步,书符则神注符,炼化则神守炉;神在则气聚,气聚则法灵。
《清静经》曰:「人能常清静,天地悉皆归。」存神之要,在清静内照,不逐外缘。神不外驰,则内景自明;学者当以清静为本,以存神为用,此内炼之通义。
发兵收兵,事毕有常
法中既聚兵马,则有发兵、收兵之制。发兵者,临事行法,宣号施令,遣所部兵将以任事;收兵者,事既毕,宣号收还,使兵将各归其所,不令散逸。发之有令,收之有时,此役使兵马之常度。
世有知发而不知收者,事毕而兵将不还,散而无统,久则为患。故本门于收兵之制,尤所重之:凡行法发兵,事毕必如法收还,与发兵之仪相备。发收相须,乃为全法。
学者当明,兵马之役,如器之用,用则发,不用则收;不可以为戏,不可以轻发。轻易发兵而不收,犹纵兵而无纪,非所以为修。故发收之节,与内炼、斋戒同重,皆本门法度之不可紊者。
斋戒之制,内外有别
兵炉符咒之炼,其禁甚严:必持素食,必禁房事。素食所以清口腹、净气血,使浊味不干于内;禁房事所以保精气、一心志,使真阳不泄于外。气血清,精气固,心神一,而后炼化之功乃成。
若饮食荤浊而血气昏,房室不节而精气耗,神气因之而散,虽日事兵炉,徒具其仪,无其实功。故斋戒之制,为兵炉内炼所必守,不可不谨。
持素之理,非徒戒杀而已,亦以荤浊之味,能昏心神、浊气脉;清净之味,能清心志、助内养。禁房事之理,非独保精,亦以欲动则神驰,神驰则火散;禁欲澄心,乃可语炼化。
至若户外练罡,则不必然。盖行罡赤足,主于承接天地之气,其法在外,与兵炉内炼之制不同,故斋戒之禁,得从其宽。学者当分别:兵炉主内,故戒严;练罡主外,故禁宽。内严外宽,各因其法,不可一概而施。
合修分修,因材施教
罡步与兵炉二法,可以合修,亦可以分修。合修则内外相济,行罡以承气,兵炉以炼神,一时并举,其功交资;分修则各致其功,先专其一,俟其有成,再及其余,其力不分。
或合或分,初无定执,要在随学者之根器、量其时地之便。根器利而时地具,则合修可也;根器未逮,或时地有妨,则分修可也。此因材而施、分类而教之意,非强人人以同辙。
初学之士,大抵宜分不宜骤合。分修则一,一则功专;骤合则纷,纷则两失。及其各有端绪,而后合而一之,内外相养,其效乃全。此亦循序渐次之理,学者不可贪多而求速。
然法度不可因合修而乱,节度不可因分修而废。合则有序,分则有归;虽从其便,而师传之法度、斋戒之规条,皆当恪守。学者不可借口分修而自弛其功,亦不可贪求合修而两失其要。
性命双修,内外交养
内炼之学,有性有命。性者,神也,心之体;命者,气与精也,身之基。修性而不修命,则神无其气,易堕空寂;修命而不修性,则气无其主,徒养幻躯。故正法必性命双修。
《道德经》言「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」,又言「深根固柢,长生久视之道」;兼性与命,其义可见。本门罡步、兵炉,外若炼命,而实兼修性:步位炼气精者,命功也;心印主神者,性功也。
学者当知,性命非二物,神气之谓也。神御气,气养神,性命交养,乃为内炼之全。偏修一途,皆非正法;循序而双修之,与师传法度相合,其功乃成。
功行年程,不可躐等
内炼非朝夕可冀,其功行有年程。初学筑基,习步位、明诀法、持斋戒,所以立其基;基既立,乃事炼养,行罡聚气,兵炉炼神,所以充其实;炼养既久,内充外应,乃及其余。
年程之长短,随人根器勤惰,不可以一律齐;然其次第,则不可紊。未筑基而求炼养,未炼养而求外用,皆躐等也。故学者当先立课程,日有常课,月有常程,积渐而进,不间不辍。
日课之要,贵在恒久。一日练一日功,一日不练则或退;与其贪多而难继,不若守约而有恒。本门授法,必立常课,使学者有所持循;积之岁月,自有成效,非可以速成之心求之。
功深之候,自有征验,然不可以征验自喜。内炼之效,或见于神气之充,或见于形体之固,或见于应事之定;此皆积功之验,非可强致。得验而益勤,乃可进;得验而自满,则止。学者当以功行为念,不以灵异相夸。
阴阳五行,内炼之纲
内炼之理,以阴阳为纲,五行为目。阴阳者,动静、升降、进退、开阖之总名;五行者,金木水火土,以应五脏、五气。步罡有阴阳之步,炼化有五行之序;明乎阴阳五行,则法度之设,皆有其理可推,非苟然而为。
《道德经》曰: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」阴阳五行,皆道之散见;内炼者由法度以合阴阳,由阴阳以返于道。故学者不徒习其迹,当究其理;理明而法行,乃为真知,不可以循迹为足。
五行配五脏,五脏蕴五气。炼养者调五气、安五脏,使五行相生而不相克,此内炼之常经。然其节度,皆须师授,非可执图数而推得;学者当依正教,明其理而不泥于术数之末,斯为善学。
法不传六耳,授受有常
本门心法,重乎密传。师之授徒,非广众之所共闻,必学者诚敬既至,乃于静室,以心印心,以口授口。故有法不传六耳之训,言至要之诀,不令第三人与闻;非故为秘吝,乃所以重法而验诚。
密传非故神其说。盖心法之妙,随学者根器而启发,非可一概普施;又恐轻泄则人慢,慢则法不尊。故本门授受,自有常制:何时当授,授以何法,皆视学者功行、诚敬以为节,不徇请乞之勤。
学者当知,真法之得,不可幸致,不可强求。积诚立行,久侍于师,时至而授,自有其期;若不务功行,而求法之速得,虽日事请益,师不之付。此道法授受之常,亦学者所当安受而勿躁。
择师标准,正法为归
学者择师,当有标准。先观法脉之正否,谱系是否可考;次观德行之厚否,言行是否相顾;又观内炼之实否,徒尚口说而无实证者,不足为师;复观授受之严否,轻以法市人、广招速成者,非正传。
师之高下,不在标榜之盛、门徒之众,而在法之真伪、德之厚薄。真师不务虚名,不事夸张,惟法度是守,惟诚朴是教。学者以是求之,则真伪可辨;不惑于声势,不眩于神奇,乃能得真师而事之。
然学者亦当反躬。择师者,师亦择徒;己非其器,虽遇真师,亦不之授。故求师之要,先在自正其心、自砺其德;己立而后师可求,诚至而后法可度,此学者求师之本,不可不务。
内炼效验,征之于实
内炼之效,不征于神奇,而征于平实。神气日充,精力日固,心志日定,应事日明,此皆可验之实。学者当以平实之功,求实平之效;不慕灵异,不尚怪异,乃为正修,不可以可喜之验相高。
若好言瑞应、矜诩奇验,去道已远。正法平淡,平淡而可久;神奇可喜,可喜而易妄。故本门之教,一归于平实,使学者由常道以入,由实功以成;此正信之效,亦内炼之正轨也。
正信辨惑,依法而修
学者修此,当存正信,力辨诸惑。世有以罡步为寻常舞蹈、以兵炉为观美戏事者,此不明其理之惑;又有不循师传、不依法度,妄自演练、希求速效者,此易致咎之由。罡步兵炉,皆内炼实功,非以炫俗,非以求福于外。
《玉皇心印经》曰:「上药三品,神与气精。」修炼之要,尽于养此精气神三者。罡步所以行气,兵炉所以炼神,符咒所以凝神,诀印所以主乎神气;名相虽繁,皆归内养,非有诡异之术、迷妄之求。学者执此以观,则一切眩俗惊世之说,皆所不取。
正信与迷信,其辨在理。依法度、循师传、务内养、不妄求者,正信也;离法度、昧因果、求侥幸、惑怪异者,迷信也。本门之教,在导人以正信,戒人以迷信。学者当以理自照,不以神奇相高。
又当知,宗教行持,必依国家法度,守正信正行,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,不假修炼之名以罔人,不借符咒之术以敛财。内炼为自修之实,非以问世而牟利;行法有度,授受有规,斯为正教之体。
本门修炼,德行、时节、罡步、诀印、兵炉、斋戒、分合,各有其序,皆出历代师传。学者既入此门,当知此法得之之不易,循其序而不躐等,守其戒而不妄为,依法而行,正信正行,不涉迷信,不事非法。
内炼既充,外用乃应;三尸可斩,罡气可成;兵马可集,符咒可灵。修之在己之恒,传之在师之正。学者诚能恒久不已、循序而进,则内炼之效,自有可征;虽世道变迁,而真修实学,存乎其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