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方贵人法结构义理辨

五方贵人法,为闾山法门召请贵人、扶助行事之专门科法。其行法之繁,在本门诸科中居首。盖贵人者,非一神一将之谓,乃东南西北中五方星斗、官将、童子,一时同临坛场,扶助行持之人。此法非初学可轻授,须学员历七个四十九天基本法筑基,于其中择德行兼备者,方授此。今依道经之旨,将其结构与义理辨述如下,使学者知其梗概,不致盲修。

三台星斗之宗教意义

五方贵人法首列三台。三台者,上台、中台、下台,乃斗极之上三司星,主三公、宰辅、福禄、寿算。《北斗本命经》载,北斗九星,中有三台,为天地之阶梯、神人之中介。道门醮仪,凡奏达高真、请福延生,必先礼三台,以其能通天界、达民情。

罡步三台,非徒踏星斗之象,乃以步法存神,使身中三宝与三台星气相通。学者须知,三台之要,不在步法之形似,而在存思之诚。心不诚,则步法虽准,星气不临;心诚,则步涉之处,自然感格。此与本门「法由心主」之旨一贯。

五斗星君与五方格局

继三台之后,布东斗、西斗、南斗、北斗,合而为五方格局。东斗主算,西斗主纪,南斗主寿,北斗主解,中斗主总监。此五斗星君,各掌一方、各司一职,非孤立之神,乃斗极体系之五方分职。

《度人经》云,斗府星官,普植神灵,统御玄天。闾山法门行法,重斗极,以其能解厄、延生、消灾、赐福。五斗齐请,非好为繁复,乃是办事周全:欲求寿,须南斗;欲解厄,须北斗;欲延算,须东斗;欲定纪,须西斗;欲总统,须中斗。学者须知,五斗同临,非贪心多请,而是一事之成,须五方合力,缺一则不全。

须辨者:五斗不是五个独立之神,而是同一斗极体系之五方功用。学者若以为各斗各自为政,便是误解。实则五斗同出斗极,同归紫微,分则为五,合则为一。此即道门「一本散为万殊,万殊归为一本」之理。

指法体系之宗教内涵

罡斗之外,复有指法五式:三官、左关、右关、五雷、五岳。此五式,各有所本。

三官者,天官、地官、水官,主赐福、赦罪、解厄。《三元品戒经》载,三官大帝,考校大千世界,赏善罚恶。行法存三官诀,所以禀三官之命、行三官之令。左关、右关者,坛场左右之关将,主通关、达信、阻隔邪祟。五雷者,东方风雷、南方火雷、西方水雷、北方雷、中土雷神,主驱邪、破幽、除秽。五岳者,东岳、南岳、西岳、北岳、中岳,主地祇、镇方、安灵。

此五式指法,非随意结造,各有经典依据。学者须知,指法之要,不在手指之形似,而在存思所召之神,与指法相应。指结而心不至,等于空结;心至而指准,自然感通。此与罡步之理同。

四色童子与中替身

法中所列童子,分赤、黑、白、青四色,中安一替身。此五色,对应五行:赤属火,居南;黑属水,居北;白属金,居西;青属木,居东;中属土,居中央,即替身。

童子者,非世间童仆之谓,乃斗府所遣、传话送信之灵使。《道藏》中童子职,多为侍香、传经、捧檄、送符。闾山法门行法,召童子为的,所以通传奏达、宣命于坛场。中替身者,以己身之气,化为五行之中位,承四方童子之来。

须辨者:替身非诅咒之术,乃行法者以己身代众生受戾、承星气之具。道门替身之法,用于延寿、解厄、消灾,非用于害人。学者须知此中界限:替身是借假修真,非移祸他人。

罡步与指法之配合

五方贵人法之繁,繁在罡步与指法须同时相应。步三台时,手结何诀;布东斗时,手结何印;踏西斗时,身存何方——皆有定规,不可错乱。

学者须知,此法之难,不在记诵,在心手相应。初学之时,手忙脚乱,步法与指法相违;久之纯熟,步至则指随,指动则步应,身口意三者合一,方为得法。此非短期可成,须日日练习,如习字一般,千遍万遍,自然纯熟。

又须辨者:步法准、指法准,不等于法灵。法之灵验,根本在传度之诚、持戒之严、积德之厚。无此根本,纵步法指法一一如法,亦如无根之木。此即本门「德为法本」之诫。

传法之阶与分寸

五方贵人法,为本门深密之法,不轻授。须学员历七个四十九天基本法筑基,于其中择德行兼备者,方授此。非为吝啬,而是此法须德行、定力、师承三者俱足,方能持之而不召祸。

学者若无师承,自步法、指法学之,必生偏差。盖此法之奥,全在师传口诀、口传心授,非书本所载。故有志学者,当先正心、持戒、积德,待时节因缘,师自授之;不可强求。

五方贵人法,结构虽繁,其理则一:以三台为通天之路,以五斗为五方之主,以五指为用神之诀,以童子替身作为之介。学者能明此理,则知此法非玄奇怪诞,而是斗极信仰、三官信仰、五雷信仰、五岳信仰,在闾山法门一科中之集成。修此法则,须心诚、戒严、德厚、师传,四者俱备,方可言灵。愿学者于此,不贪奇、不务速,脚踏实地,循序渐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