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合之符,主于调和
和合符者,调和情意、修复嫌隙之符。夫妻反目、家室失和、亲族构隙、伙伴乖离,皆可凭正符以通其情、解其滞。其用在和合,不在强合;在修复善缘,不在制造牵缠。
此法上依经教,下循科范,为正统符箓之一门。善信当先明其义,知和合符之立,固有源流法度,非世俗所谓术使之类。
和之为义,经有明训
《道德经》曰:「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」又曰:「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。」和者,阴阳既交之中,情理各得之常。和合符之所助,即复此常。
故和合非苟且相安,乃情理之各正。辩证言之,失和者,非一端之故;所以和之,亦当察其本。
符在助缘,不事强致
和合之成,系于两情、两德,亦系于缘。符者,通其阻滞,助其善缘,使可合者复合、宜和者得和。然不可强致:情已绝、义已断,符不能虚续;各不修省,符不能强安。
《道法会元》言符者天地之真信,唯至诚者能用之。诚至,符乃灵。
正统辨伪
今托言和合者众。正者,依科奉教,先劝各尽其道,不夸必合,不索重资。伪者,诩符以强合、以术摄心,敛财希利,甚或诱人夺偶,此非惟悖道,亦法所禁。善信以正信择师辨伪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