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和合符,择师为先
善信欲得和合正符,择师为先。符之真伪,系于师承;师承不明,其法无本。真师者,谱系可考,法度可循,先劝各尽其道,不夸必合,不广售希利。
《道法会元》言符以诚为灵,而诀印讳字之传,须真师指授。无师之符,朱墨空文;伪师之符,强合希利。故择师不可不慎。
谱系法度,正统之征
本门法脉,自江西宁都入闽,明末龚康大郎随郑成功入台;递传至吕法标,为第六十四代掌门;叶法财为第六十五代掌门。谱系有序,法本完具,每页落款「弘法院 叶法财」,手抄传授。
辩证言之,谱系非以自高,乃以明传授之有自、法度之可征。真正统者,不待夸张,源流法本,皆可考见。
察伪之要,正信自处
察伪之要:观其劝人修德尽道与否,观其夸验索资、强合摄心与否,观其谱系可考与否。正者重法不轻授,伪者轻许广售。
《道德经》言「上士闻道,勤而行之」。善信得正法,当勤行其道,实践其德。
善信知归
善信求和合符,以正信择师,以法度辨伪,以谱系征正统,以修己尽道为归。
本门施教,依法依规,分类因人。得学者,当知法之不轻、传之有自,勉于和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