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师叶法财尝言:「法灵验,哪里学都一样;法不灵,天上学也没用。」此语朴实,而中含至理。世之学者,多求法于名山、问道于大派,以为门户愈高、法愈灵验;不知法之灵验,不在门户之高低,而在学者之诚否、修持之勤否、德行之厚薄。今依道经之旨,参以本门师承,辨述此义,使学者知所用力。
法之本体
欲明法验之理,先明法之本体。法者,道之用也。道无形象,法有科仪;道无方所,法有坛场。然法之所以灵验,非在科仪之繁、坛场之盛,而在道之贯通。一法之成,须心与道合、气与神会、诚与天通;此三者不具,虽日行千科,犹是空法。
《清静经》云:「大道无形,生育天地;大道无情,运行日月;大道无名,长养万物。」法者,依道而立,藉人而行。道在天地,法在人身。学者不从自身用力,而求法于外境,是缘木求鱼。家师之言,正为此辈而发。
学处之辨
或问:法既有师承、有派别、有坛场,何以言哪里学都一样?此问最要。盖师承、派别、坛场,乃法之门户,非法之本体。门户者,入法之径;本体者,用法之实。径有远近,实无优劣。犹之入城,门有东西,而城中之市,东西无异。
《道德经》云: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」万法同出一道。咒诀科仪,各派虽有异同,其理则一;名号坛场,诸门纵有分别,其道则同。学者若执门户而争高下,是舍本逐末。真修者,不争门户,惟务自修。
然此非谓门户可废。门户者,承传之绪也。无门户,则法无所承,师无所自。家师之意,非谓可乱投师门,乃谓既入正门之后,勿以门户骄人,勿以名号自恃。学在何处,只是入门之别;修在自身,方是灵验之本。
法验之由
法之灵验,其由有三:一曰心诚,二曰德厚,三曰功深。三者备,法无有不灵;三者缺,法无有不滞。此三由,皆在学者自身,不在学之何处。
心诚者,一念精一,无有二心。诚则气聚,气聚则神会,神会则将兵听令。德厚者,积善有余,阴骘有光。德厚则天地佑之、祖师护之、鬼神敬之。功深者,久炼纯熟,手到法成。功深则心手相应,法随念转。
《太上感应篇》云:「祸福无门,惟人自召。」法之灵验与否,亦惟人自召。学者果能诚、德、功三者并进,则法自灵验,不假外求。若徒恃门户之高大,而自修不勤,则纵学于天上,其法不灵。家师之言,可谓金针度人。
师承与自修
师承者,入道之径;自修者,得法之实。学者得遇明师,固是福缘;然师授其诀,不能代其修。师以口诀予我,我须以功夫得之。口诀者,指月之指;功夫者,观月之目。徒执其指,终不见月。
《悟真篇》云:「未炼还丹莫入山,山中内外尽非铅。」师授虽真,不炼不成。世有学者,拜得名师,自谓得法,遂不事修持。及至行法,百无一验,反疑师传不真。此非师之过,乃自修之怠。家师言:我传弟子,同授一诀,有灵者,有不灵者。非诀有二,乃学者之诚、勤、德不同也。
故学者须知:师承是缘,自修是本。缘可遇而不可恃,本须勤而不可辍。遇师而不修,如得舟而不渡;自修而不辍,虽无舟而可造。此理甚明,学者当深味之。
诚之为要
诚之一字,为法之命脉。《中庸》云:「诚者,天之道也;诚之者,人之道也。」道法行持,全凭一诚。诚则与天地相感,与祖师相通,与将兵相会;不诚,则坛场虽严,咒诀虽真,如空谷传声,无有应者。
何以谓之诚?一念精一,无杂无伪之谓。行法之时,身在坛前,心在法上;不念荣辱,不思得失,不杂喜怒。此即诚。世之行者,或心怀疑虑,或意存侥幸,或情系名利;心既不正,法安得灵?
《清静经》云:「人能常清静,天地悉皆归。」清静者,诚之至也。学者行法,当先炼此诚字。诚至则清静,清静则感应,感应则灵验。此为本门传法第一义,愿学者谨记。
德之为基
法之灵验,又系于德。德者,法之基也。无德而恃法,如无基之台,高则高矣,其崩也必速。有德而用法,如植根之木,枝叶虽微,其荣也必久。
德之目,首在忠孝。本门承净明忠孝之学,以忠孝为法之本。《净明忠孝全书》云:「忠孝者,大道之本。」不忠不孝之人,天地厌之,祖师弃之,安得有法?
其次在慈。慈者,仁心也。法以度人为用,不以伤人为能。心慈则法正,法正则祖师护之;心刻则法邪,法邪则鬼神诛之。故本门传法,先观其心:心慈者传,心刻者拒。
又其次在俭。俭者,寡欲也。《道德经》云:「我有三宝,持而保之:一曰慈,二曰俭,三曰不敢为天下先。」俭则欲寡,欲寡则心清,心清则神凝,神凝则法灵。世有行者,贪财好利,以法为市,此辈纵有口诀,其法亦浊,浊则不灵。
功之为深
法之灵验,更在功深。功者,日积月累之谓。一诀之得,须千遍万遍以炼之;一法之行,须三年五载以熟之。未有朝得而夕灵者,亦未有数月而大成者。
《庄子》云:「用志不分,乃凝于神。」功深者,其神凝;神凝者,其法灵。世之学者,多务速成。学得数咒,便欲行法救人;炼得数月,便自以为成。此犹学步未稳而欲驰,未有不跌者。
家师七岁入道,修道六十余年,犹日行不辍。学者以家师为法,当知法无速成,功无捷径。惟有一日一功,久久为功,方有可望。此非迂缓之言,乃过来人语。
心法之传
道法之传,有书传、有口传、有心传。书传者,载于文字;口传者,授于语言;心传者,契于神明。三者之中,心传为要。心传者,师徒之间,不假文字语言,而以心印心。师父存思,弟子意会;师父行法,弟子旁观;久之自契,是为得法。
《道德经》云:「不言之教,无为之益,天下希及之。」道法妙处,正在不言。世之学者,求法于书,以为书中自有;不知真诀多在言外。书者,法之迹;心者,法之神。得迹而失神,犹画龙而不点睛。
家师言:我七岁投于吕法标师爷门下,四年之间,师爷不传一法,惟令耕田牧牛、读书写字,以磨我之性子。四年之后,复历七年基本法,四十九日为期,吃素斋戒。彼时家师尚幼,本无房事之念;所谓禁房事,实为守童身、保元精,使先天之气不泄,以养炼精养气之基。及至十七八岁,师爷方始授我口诀;二十余岁,承掌教下山。此非书本所载,乃心传之实。学者欲得真传,当于师之动静语默之间,细心体会;不可徒恃书本,亦不可专候口诀。
炼法与炼心
炼法之先,须炼心。心不正,则法不正;心不静,则法不灵。炼心之法:一曰定,二曰静,三曰明。定者,不为境转;静者,不为欲扰;明者,不为人惑。三者既成,心自澄清;心澄清,法自灵验。
《黄帝内经》云:「恬淡虚无,真气从之;精神内守,病安从来。」此虽言医,实通于法。学者炼法,当先养此恬淡之气。气定则神闲,神闲则法熟。世有行者,心浮气躁,急于求验;不知躁则气散,气散则神离,神离则法废。
又须知,炼心与炼法,非两事也。行法之时,即是炼心之时;炼心之功,即是行法之基。二者相因,不可偏废。学者若以炼心为迂,以炼法为急,是舍本逐末,终无所得。
持戒之要
法之灵验,系于持戒。戒者,止恶之篱;无戒,则心纵;心纵,则法乱。道门戒律,首重不欺。《太上感应篇》开篇即言:「太上曰:祸福无门,惟人自召;善恶之报,如影随形。」欺心者,自欺也;自欺者,天地欺之。
本门持戒,不独斋戒沐浴之时,而在日用常行之间。不妄语,则言出法随;不欺心,则念动神应;不贪财,则法不市利;不嗔怒,则气不乖戾。四者既持,心自端方;心端方,法自正直。
《南华经》云:「贼莫大乎德有心而心有睫。」有心之德,犹恐为累;无心之失,尚须自省。学者持戒,当于起心动念处用功。一念之恶,即当止之;一念之善,即当行之。久久自然,戒成德立,德立法灵。
积功累德
法之灵验,尤在积功。功者,济人利物之谓。法以度人为本,以济世为用。学者行法,当思度人;度人愈多,功德愈厚;功德愈厚,法验愈灵。此理至简,而行之者鲜。
《度人经》云:「仙道贵生,无量度人。」本门历代祖师,皆以度人为务。家师行法数十年,救人之厄,不间贵贱;施符给药,不取分文。非为邀名,乃功之所积。学者以家师为法,当知法非自了之具,乃度人之舟。
然积功非可强致。救人须有缘,行法须有时。学者但存此心,遇缘即行,逢难即救;不必计较功德之多寡,亦不可企求报应之迟速。功之积也,如春起之苗,不见其长,日有所增。此中自有法验,非口舌所能宣。
门户名号之辨
世之学者,多慕门户之名,或问:贵派何名?法传几代?祖师何人?以为门户愈大,法愈可信。此见亦偏。门户者,标帜也;法验者,实修也。有标帜而无实修,犹空城之旗,望之巍巍,实无一卒。
家师掌北斗弘法院,法脉自江西宁都入闽,明末龚康大郎随郑成功入台,历六十四代吕法标、六十五代叶法财。谱系可考,传承有序。然家师常诫弟子:勿以门户骄人。门户是祖师所遗,非法力所系。法之灵验,在你修得如何,不在门派称甚。
《道德经》云:「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。」名者,权宜之标;道者,不变之体。学者若执名而忘道,是买椟还珠。门户可以表承传,不可以代修持。此辨不明,多堕门户之见,忘学法之初衷。
学处高下之辨
或又问:学法于名山古观,较之民间坛场,岂无高下?此亦当辨。名山之学,得其典制;民间之学,得其活法。典制者,科仪之正;活法者,应机之妙。二者各有所长,未可遽分高下。
古之得道者,不皆出於名山。张天师起于巴蜀,许真君成于江西,吕祖行于市廛。道之所在,不择地;法之灵验,不拘所。学者若以学处论高下,是以形迹测道,未窥其本。
家师言:我学于乡间师爷,非名山古观;然我行道六十余年,救人多矣。学在何处,非紧要;修得如何,方紧要。此语平实,而破世俗之惑。愿学者不以学处论法,而以自修论验。
天上学之辨
「法不灵,天上学也没用」——此语尤可深味。天上者,极言至高至远之境也。学者或以为,得法于天上、受诀于神仙,则法必灵验。家师言此,正破此执。
盖法之灵验,在承者之器,不在授者之位。神仙授我以诀,我若器小德薄,犹是小瓶受大泉,盈溢而覆。反之,凡师授我以诀,我若诚修德积,犹是大器承细雨,滋润而茂。故法之灵验,系于受法者之器,不系于授法者之位。
《庄子》云:「水之积也不厚,则其负大舟也无力。」学者自问:我之诚乎?我之德乎?我之功乎?三者之积,厚则法负之有余,薄则法负之不足。此与学于何处、授于何人,实不相干。
速成与真修
今之学者,多求速成。或问:三月可成否?一年可灵否?家师应之:法无速成。犹之种树,春种秋收,须待其时;拔苗助长,其苗必槁。
《悟真篇》云:「大药修之有易难,也知由我亦由天。」法之成,由我之勤,亦由时之至。学者但知耕耘,莫问收获;时至自然,功到自成。若急于求验,反而躁心;躁心生,法即远矣。
本门传法,有定阶次:学员先学基本法七个四十九天,明阴阳、识干支,授以符箓卷二十;潜心筑基、德行兼备者,方授大法。此非故缓,乃养其根。根深则叶茂,基固则台安。学者循序而进,不躁不怠,方是正路。
法验与时节
法之灵验,又有时节。时节者,天地气运之谓。天地之气,有时而清,有时而浊;行之得其时,则气顺而法灵;失其时,则气逆而法滞。此非玄谈,乃阴阳消长之理。
《黄帝内经》云:「故智者之养生也,必顺四时而适寒暑。」行法亦然。书符有吉日,行科有时辰;学者不察其时,贸然而行,犹农之失时,虽勤无获。然时者,助缘也,非主因也。心诚德厚者,虽值逆境,亦能感格;心浮德薄者,虽遇良时,未必相应。
法验与因缘
法之灵验,又与众生因缘相关。同一法、同一师、同一诀,行于甲则灵,行于乙则滞。非法有二,乃受法者之因缘不同。或病者宿业深重,或求者心不真诚,或事之机缘未熟;此中曲折,非行法者所能强致。
《太上感应篇》云:「善恶之报,如影随形;三世因果,循环不失。」学者行法,当知法可助人,不可违命。可度之缘,法助其成;未熟之缘,法俟其变。家师行法数十年,亦有不成之时;不成非法不灵,乃缘未至。学者若以一次之验否,定法之灵不灵,是浅见也。
法验与自知
学者行法,当先自省:我之法灵耶?不灵耶?灵,则功之验、德之征,不可自骄;不灵,则诚之未至、功之未深,不可怨人。自省则进,自满则退。此二途,学者不可不辨。
《论语》云:「君子求诸己,小人求诸人。」(此儒家语,与道门自省之旨同)学者行法不验,当反求诸己:心诚乎?戒严乎?德厚乎?功深乎?四者自省,则病源自见;病源既见,则医治有方。若徒责师传不真、门户不高,是舍己责人,终无进境。
妄求之戒
学道行法,切忌妄求。妄求者,求法外之验,求理外之灵。或以法求财,或以法求名,或以法报怨,或以法炫异。此四者,皆法之大忌。犯之,轻则法滞,重则召殃。
《道德经》云:「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,五味令人口爽,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。」法之为用,本在济人,不在自炫。学者以法炫异,是辱法;以法牟利,是污法;以法害人,是逆天。辱法者法废,污法者法浊,逆天者天诛。
家师行法,最恶炫异。尝诫弟子:法不外炫,验不轻言。真修者,深藏若虚,不使人知。此非矫情,乃法之自重。学者能守此戒,法乃可成;不能守此戒,虽得真传,其法亦必旁落。
法验之归
归根结底,法之灵验,不在学之何处,而在修之何人;不在门户之高低,而在诚德之厚薄;不在师授之位,而在自持之力。家师一言,破尽世间学道之痴。
学者若悟此理,当知:不必远慕名山,名山在我心中;不必高攀大派,大派在我行中;不必妄求天上,天上在我诚中。心即道场,身即法坛;一念之诚,随处皆是学处;一行之善,时时皆是修时。
《清静经》云:「内观其心,心无其心;外观其形,形无其形;远观其物,物无其物。」三者既无,惟见于空;空无所空,湛然常寂。学者能于此中用功,则法之灵验,不求自至;法之本体,不言自明。此为本门传法之归趣,愿学者终身行之。
古今之变
或疑:古之学法,须十年苦功;今之学法,可数月成乎?此问亦须辨。古之学法,求其精;今之学法,多求其速。精则法之根深,速则法之基浅。根深者,风不能摇;基浅者,雨即崩之。
《庄子》云:「水之积也不厚,则其负大舟也无力。」学者自度其力,量力而行。根器上者,可勉进;根器中者,宜渐进;根器下者,当缓进。此即古人所谓因材施教。本门传法,亦分阶次:学者先筑基,再学符,后习大法。一阶一阶,不容躐等。
世有学者,学得皮毛,便欲行法;行之不灵,便生退心。此皆速成之弊。学者当知,法之精粗,在功夫之深浅;功夫之深浅,在岁月之长短。欲求法灵,先耐岁月。
师道尊严
法之灵验,又与事师之诚相关。事师不诚,法不传心。学者入门,当以敬师为第一义。敬师者,非徒行礼之谓,乃信其法、从其教、承其志之谓。
《道德经》云:「上士闻道,勤而行之;中士闻道,若存若亡;下士闻道,大笑之。」学者事师,当为上士。师有所授,勤而行之;师有所教,敬而受之;师有所诫,谨而守之。若疑师、慢师、背师,则法脉自断,法验自失。
家师常言:我收徒,首观其心。心诚者,虽钝可教;心疑者,虽慧难传。此非师之苛,乃法之重。学者读此,当自问:我事师诚乎?
疑信之间
学道之人,疑信之间,最须谨慎。全信则易入迷,全疑则易失道。真道者,信而不迷,疑而不退。信者,信其理;疑者,问其故。理明则信坚,故明则疑释。
《南华经》云:「大知闲闲,小知间间。」大智者,信理而通变;小智者,执见而多疑。学者学法,当先明其理。理明而后信,信坚而后行,行久而后验,验至而后化。此阶梯也。
或问:法未见验,何以信之?答曰:法之验,有时节因缘。未见验时,当信其理、守其戒、行其功;久久自验。若未验即疑,疑即辍,则终无一验。此非盲信,乃真信。
日用即道
法之灵验,不在坛场,而在日用。学者行法,不必求之于符咒之灵,当求之于日用之间。日用者,起坐作息、待人接物之谓。日用中存诚,则行法中自灵;日用中放逸,则行法中自滞。
《道德经》云:「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」真修者,不标榜修行之名,而践修行之实。吃饭时,存吃饭之诚;走路时,存走路之正;与人接,存待人之敬。此即日用即道。
家师七岁入道,白天割草放牛,夜晚读书写字。四年之间,师爷不教一法,惟以日用磨其性子;性子既定,复历七年基本法,四十九日为期,吃素守童;及至十七八岁,师爷方授口诀。学者以家师为法,当知道不离日用,法不废寻常。能在寻常处用功,方是真修。
气与法
法之行持,全赖气运。气者,身中之真阳,法中之动力。气足则法灵,气弱则法滞。故学者炼法,先须炼气。炼气之法,在养精、节欲、调息、存神。
《黄庭经》云:「至道不烦但守精。」精者,气之母。守精则气足,气足则神旺,神旺则法灵。世之行者,或纵欲损精,或躁动耗气,虽得真诀,其法亦虚。学者当知,法之本在气,气之本在精。养精即养法,此理不可不察。
又须知,炼气非独坐功。行住坐卧,皆可炼气。行时提气,住时凝气,坐时运气,卧时养气。四时皆功,无处非法。学者若以炼气为独坐之事,是失其全。
承负与法
法之灵验,又与承负相关。承负者,前人种因,后人受报之谓。《太平经》云:「承者为前,负者为后。」祖宗之德,子孙承之;祖宗之过,子孙负之。行法之人,其法之验否,亦与其承负相连。
或问:何以有人祖上无行法之人,其法亦灵?此必其祖上有积德之人,阴骘所荫。又何以有人祖上行法而子孙法滞?此或祖上行法不端,殃及子孙。故行法之人,首须自问:我之承负,清乎?浊乎?
家师言:我曾见行法之人,一时灵验,久之败亡。问其故,乃祖德用尽,己德未积。学者须知,法验不可恃一时。欲法之久灵,须己德之常积。积德如蓄水,蓄之愈深,用之愈久;不蓄而用,其竭必速。
度人之道
法之为用,度人为上。然度人非易事,须识因缘、知进退、明利害。不可逢人即度,亦不可见难即退。度人之道,有四要:一曰观缘,二曰量力,三曰慎行,四曰无求。
观缘者,察其人可度与否。心诚者可度,心疑者缓之;德厚者可度,德薄者导之。量力者,度己之力所能及。力不能及而强为,是自取其咎。慎行者,行法之际,戒谨恐惧,如临深渊。无求者,度人不求报,不求名,不求谢。
《度人经》云:「仙道贵生,无量度人。」学者行法度人,当体此意。度人之心,如父母之爱子;度人之行,如良医之用药。知病而后下药,知缘而后行法。此中分寸,非口舌所能尽,须岁月以炼之。
法与性功
道门修持,有性功、命功之别。性功者,修心养性之谓;命功者,炼气养精之谓。法之行持,性功命功,缺一不可。只修命功,则心性不纯,法易入邪;只修性功,则气力不足,法难应机。
《悟真篇》云:「始于有作人难见,及至无为众始知。」性功者,无为之学;命功者,有作之功。学者当性命双修,不可偏废。性功之要,在静心、在寡欲、在明理;命功之要,在养精、在炼气、在存神。
家师传法,先教弟子修性功:静坐观心,去除杂念;日用存诚,端正言行。性功既立,方授命功:调息炼气,养精固本。性命既修,方授法诀。此阶次也。学者若躐等求法,不修性命,纵得法诀,其法亦如无根之花。
法验与格物
学者行法,又须格物致知。格物者,穷究事物之理。法之种种,皆有物理:符之笔画,暗合天文;咒之音节,本诸气运;罡之步法,取象星斗。不格其物,则徒学其形,不知其理。
《大学》云:「致知在格物。」(此儒家语,与道门穷理之旨同)学者于阴阳五行、天干地支、八卦九宫,当一一穷究。理通则法通,理塞则法塞。世之学者,多徒记口诀,不究其理;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。此辈行法,如盲人射的,偶中者鲜。
本门传法,先教学员明阴阳、识干支、通八卦,而后授符诀。非为迂远,乃法之根柢。根柢不立,枝叶难荣。学者当知,法之理愈明,法之用愈灵。此格物之功,不可不务。
法验与工夫
法之灵验,毕竟是工夫的产物。工夫二字,最须实落。工夫者,非空谈之谓,乃日行夜炼之实。学者行法,当如农夫之耕田,日日下地,锄草浇水;又如工匠之琢玉,朝朝磨砺,去粗存精。
《南华经》云:「庖丁解牛,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。」庖丁之技,犹须十九年之功,况于道法?学者若以为三月五月,即能行法救人,是自欺也。家师行道六十余年,犹谦言未精。学者以家师为法,当知法海无涯,功夫无已。
工夫之要,在恒与专。恒者,日日不辍;专者,一念不杂。有恒无专,则功散;有专无恒,则功断。恒而专,专而恒,久久为功,法自灵验。此理虽简,行之者鲜。愿学者共勉。
法验与时节机缘
法之灵验,有时节机缘。时节者,天地气运;机缘者,众生分定。行之得时,顺机而应,则如顺水行舟;行之失时,逆机而强,则如逆风扬帆。学者行法,当知时节,明机缘,不强求,不妄作。
《黄帝内经》云:「化不可代,时不可违。」(此虽医言,实通道理)行法亦然。可救之人,时未至而强救,未必有功;不可救之人,时已至而救之,自有其验。学者但当尽其在我,听其在彼;尽我之诚,尽我之功,其余一付于天。
法与幻象
学道行法,又须辨幻象。存思之际,或见光、或见景、或闻声、或见人;此皆途中之境,非究竟之道。学者于此,当知其为幻,不迎不拒,不喜不怖。一喜一怖,心即被境牵;境牵则神乱,神乱则法乱。
《清静经》云:「外观其形,形无其形;远观其物,物无其物。」幻象者,心之影也。心澄则影灭,心浊则影生。学者存思,当存真神,不恋幻影。真神者,祖师所授之神;幻影者,自心所造之相。舍真而逐幻,是舍本逐末。
世有学者,见一光影,自谓得道;闻一异声,自谓通神。此皆魔境。魔由心起,心不著则魔自退。家师尝诫弟子:静中所见,切莫执着;执之即魔,舍之即道。学者当守此诫,不为幻象所惑。
法与名利
学道之人,于名利二字,最须看破。法之为用,在度人,不在钓名;在济世,不在牟利。学者若以法钓名,则名至而法衰;以法牟利,则利得而法败。此理之必然,不待智者而后知。
《道德经》云:「名与身孰亲?身与货孰多?得与亡孰病?是故甚爱必大费,多藏必厚亡。」学者行法,当以道德为归,不以名利为务。名者,外溢之影;利者,身外之物。法者,内证之实。舍内证而逐外影,其法必空。
家师行法数十年,不事名闻,不积货利。贫者请法,不取一钱;富者延请,不加一价。学者以家师为法,当知法非市易之物。以法为市,则法贱;法贱,则灵验失。
法与谦谨
学者行法,愈验愈须谦谨。法验一增,我慢易起;我慢一起,法验即损。何也?法之灵验,系于诚敬;我慢则诚亏,诚亏则敬失,敬失则法离。
《道德经》云:「不自见,故明;不自是,故彰;不自伐,故有功;不自矜,故长。」学者行法,当存谦谨。灵则自省,不灵则自励;成则自警,败则自问。如此,则法日进,德日积。
世有行者,得一验而自高,夸于人前,以为己能。此非真修。真修者,深藏若虚,其验愈多,其言愈少。家师每行法毕,不与人言验。问之,则曰:祖师之力,非我之功。此谦谨之极,学者所当法。
法与变化
道法之用,贵在应机。机者,时势之谓。应机者,当繁则繁,当简则简;当急则急,当缓则缓。世之学者,多守一成之规,不知变通;或拘于科仪,或执于成式,应机迟钝,法亦滞碍。
《南华经》云:「与时俱化,而无肯专为。」(庄子语,言应物变化)学者行法,当知规矩之中,须有变通;变通之中,不失规矩。犹之用兵,阵法有常,而临敌应变。法之妙用,正在于此。
然变通非易。未得法之正者,不可言变;未熟法之式者,不可言通。必也正之既得、式之既熟,而后可言变化。学者当先守其正,后求其变;先循其式,后通其机。此序不可乱。
法与传承
法之灵验,亦赖传承之正。传承者,法脉之谓。法脉不正,则法之来路不明;来路不明,则祖师不护;祖师不护,则法验难凭。故学者择师,首重传承;既入其门,当信其脉。
本门法脉,自江西宁都入闽,明末龚康大郎随郑成功入台,历六十四代吕法标、六十五代叶法财,法本每页落款「弘法院 叶法财」,谱系可考。学者入此门者,当知此脉之正,不可轻弃;亦不可妄攀他门,混淆法统。
传承之正,即真师之验。学者既得正传,当信之、守之、行之,勿生疑贰。疑则脉断,贰则法乱。此一义,愿学者终身奉持。
法之究竟
说到究竟,法之灵验,即是道之贯通。法不离心,心不离道;道法一体,验无内外。学者初求法验,及其久也,当知法验非外得,乃内证;非术力,乃道力。道力既充,法自灵验;道力未充,法验无根。
《道德经》云:「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。」学者求法,是日益之学;然法之究竟,是日损之道。损之又损,以至于无为;无为而无不为。法之极,在于无法;无法之法,方为大法。
家师晚年常言:我一生所学,到头只是一诚字。诚至则法备,法备则验至;验至则心空,心空则道凝。学者读此篇,当知家师所言「法灵验,哪里学都一样;法不灵,天上学也没用」,其旨正在于此。学在何处,无关紧要;修在自身,方是根本。愿学者弃门户之见,舍速成之念,从诚字着力,从德字扎根,从功字下苦;久久为功,法验自至,道果自成。
学者自省
读此篇者,当自省:我学法以来,诚乎?勤乎?德乎?若诚未至、勤未足、德未积,则当惭愧,不可怨法不灵。法不灵者,多半非法之过,乃人之怠。学者于此,宜日日自问,刻刻自省。
《南华经》云:「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无涯。」道法之学,穷一生之力,犹恐不尽。学者幸得正传,当以有限之年,修无限之道;不虚度,不荒嬉,不退转。如此,方不负师恩,不负祖德,不负此生入道之初衷。
回向与自勉
本篇所述,皆家师平日之教。今笔之于文,非为炫学,乃欲与同门共勉。法之一道,易学而难精,易得而难守。学者既入此门,当以度人为志,以持戒为本,以积德为基,以功夫为务。念念在道,则法验不求自至。
《道德经》云:「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」学者今日读此,即是足下之始。从今以后,一步一脚印,一日一功夫;不求速效,不慕虚名,不贪奇验。久久行之,自见其效。
家师尝言:道不远人,法不弃人;弃道者,人自弃耳。愿与诸学者共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