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合符总论

和合之符,主于调和

和合符者,调和情意、修复嫌隙之符。夫妻反目、家室失和、亲族构隙、伙伴乖离,皆可凭正符以通其情、解其滞。其用在和合,不在强合;在修复善缘,不在制造牵缠。

此法上依经教,下循科范,为正统符箓之一门。善信当先明其义,知和合符之立,固有源流法度,非世俗所谓术使之类。

和之为义,经有明训

《道德经》曰:「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」又曰:「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。」和者,阴阳既交之中,情理各得之常。和合符之所助,即复此常。

故和合非苟且相安,乃情理之各正。辩证言之,失和者,非一端之故;所以和之,亦当察其本。

符在助缘,不事强致

和合之成,系于两情、两德,亦系于缘。符者,通其阻滞,助其善缘,使可合者复合、宜和者得和。然不可强致:情已绝、义已断,符不能虚续;各不修省,符不能强安。

《道法会元》言符者天地之真信,唯至诚者能用之。诚至,符乃灵。

正统辨伪

今托言和合者众。正者,依科奉教,先劝各尽其道,不夸必合,不索重资。伪者,诩符以强合、以术摄心,敛财希利,甚或诱人夺偶,此非惟悖道,亦法所禁。善信以正信择师辨伪。

善信自处总勉

贵人之道,德业为本

综观催贵人诸义,其本在德,在业。贵人上应星垣,下临善缘,而所以感召之者,善信之修德自立、谦和诚信。法事为助缘,非以包办;符诰为达诚,非以希遇。

正统之教,本末有序。修德自立,本也;诵经朝斗、符箓科仪,末也。末以达本,不可舍本逐末。

正信自持,依法而修

善信当正信自持:诚信处世,绝不以术害人;自强俟时,不希苟遇;尊师重道,不事邪术。依法依规,正信正行,则人缘之助为不虚。

《道德经》曰:「强行者有志。」于所当之德业,强行不怠;于所得之正缘,珍惜而不负。

迟速遇否,皆以自反

贵人迟速遇否,皆当自反其德业,不诿命,不怨人。德不足则益修,业不立则益奋,缘有塞则依法通,时未至则安以俟。分类因人,其要在己。

辩证观之,法可助人之正,不能成己之怠;神可应人之诚,不能虚招无实之缘。明此,为真知贵人法。

善信勉旃

善信既明贵人正教,当以德业自立,以正信自处,以法事为助,以师承为归。善缘之亨,始于方寸之诚,成于日月之积。

本门反复辨述,正欲使求道者识正统、远伪法,归于正修实学。勉而行之,贵人之助、人缘之益,皆在其中。

择师求贵人法

求贵人法,择师为先

善信欲得催贵人正法,择师为先。法之真伪,系于师承;师承不明,其法无本。真师者,谱系可考,法度可循,先劝修德自立,不夸必遇,不广售希利。

《道法会元》言符以诚为灵,而诚之发用、诀印之传,须真师指授。无师之法,纸墨空文;伪师之法,欺世希利。故择师不可不慎。

谱系法度,正统之征

本门法脉,自江西宁都入闽,明末龚康大郎随郑成功入台;递传至吕法标,为第六十四代掌门;叶法财为第六十五代掌门。谱系有序,法本完具,每页落款「弘法院 叶法财」,手抄传授。

辩证言之,谱系非以自高,乃以明传授之有自、法度之可征。真正统者,不待夸张,其源流、法本、行持,皆可考见。

察伪之要,正信自处

察伪之要:观其劝人修德自立与否,观其夸验索资与否,观其谱系法度可考与否。正者,重法不轻授,因材而施;伪者,轻许广售,唯利是图。

《道德经》言「上士闻道,勤而行之」。善信既得正法,当勤行其业,实践其德。

善信知归

善信求贵人,以正信择师,以法度辨伪,以谱系征正统,以修德自立为归。

本门施教,依法依规,分类因人;得学者,当知法之不轻、传之有自,勉于正业。

贵人助力与自立

贵人助力,自立为先

贵人能助人,不能代人自立。法事可开其缘、通其滞,而所以成业者,己之才力、勤勉、德业。故求贵人,先求所以自立。

《道德经》曰:「知足者富,强行者有志。」自奋其力,为有志;徒恃外援而不自强,外援虽至,无能成之实。

自助天助,其理相因

古语有自助而后天助。己能勤立,善缘乃应;己先自弃,虽有贤者,无施其助。故贵人之来,常与自强者相值。

《清静经》言澄心遣欲。去其怠逸之欲,奋其自强之志,则精神聚而事功可立,贤达愿援。

外援内立,本末之辨

辩证须明,自立为本,外援为末。内有所立,外助可成其大;内无所立,外助难济其空。若舍己而逐外缘,是遗本。

然亦不废外助。君子善假于缘,而不役于缘;借力以成,而其成在己。

善信自勉

善信求贵人,当以自立自强为本,以法事善缘为助,借力成己,不负其援。

本门辨此,明贵人正教之重内立,非世俗希外援、废己功之浅术。

仕途商贾贵人分类

诸业不同,贵人分类

贵人之助,随业而异。仕途求荐拔接引,商贾求扶持合作,技艺求赏识援引,居家求乡邻善助。业不同,所求之贵人不同,法事亦因类而施。

本门行贵人法,分类施策:先辨其人之所业、所求之正,而后择相应之神、符、表文。非执一法以概诸业,此因材施教之实。

仕途贵人,荐贤之正

仕宦所求,在上官之知、贤达之荐。然荐拔之道,本于才德。己有才德,而后荐者有据;徒求援引而无其实,荐者难继。

《道德经》言「修之于身,其德乃真」。德才立,仕途之助为正。

商贾贵人,诚信之合

商贾所求,在伙伴之信、主顾之援。招财纳助,以诚信为本。交易以诚,合作以信,则人愿往来,助力自至。

辩证言之,商贾言利,而所以致利者在德信。若以诈术希利、以邪术制同业,非唯悖道,亦法所禁。

善信知类

善信求贵人,当自辨其业、正其所求,修德立信为本,法事因类而助。

本门分类施教,明正统贵人法之有序,非世俗一概夸符希遇、唯利是图之比。

正信辨贵人邪术

正信与迷信,界限当明

贵人之祷,本为正情;然世有托名于此,流于迷信、入于邪术者。正信者,依经教、守法律、重修德自立,以法事为助缘;迷信者,舍实修、蔑义理,唯诡异是求。

《道德经》曰:「以道莅天下,其鬼不神。」正理明而邪说息。贵人之求,有经常之理,非诡异可致。

邪术夸验,法所必戒

世有谬称能以术勾召贵人、强致达者,炫异惊人,索取重资;及事不验,饰辞推诿。更有以术制人、害人,希一时之利者,此市井奸欺,非宗教正行。

《道法会元》以诚为灵原,《太上感应篇》戒害人构恶。夸验希利、以术制人者,去道已远。本门深戒。

索财轻售,伪术之辨

辩证言之,法事言助缘,不言包办;言感通之理,不作必然之许。凡不劝修德自立,而唯以利合、以术售者,皆伪。

善信当察:正师重其德业,不轻授,不广售;伪者反是。

依法正行,善信自处

依法依规,正信正行,乃行法、求法之共同前提。正常宗教祈福,合乎经教公序,法律所许;迷信非法,法律所禁、道律所不容。

善信求贵人,当正心、求正法、事真师,修德自立为本。本门施教,分类因人,其归壹于正。

诵经朝斗招贵人

诵经朝斗,招引善缘

催贵人法中,诵经、朝斗为要。《北斗经》言北斗掌本命、录善恶,诵经礼斗、悔过修德,可消灾度厄,开人缘之助。

诵经非徒事口诵,贵乎体行。朝斗在诚敬,悔过在实行。口诵而身不改,与不诵同;文疏具而德不进,神弗应。

静室洁诚,诵习之仪

诵经之仪,当净手整衣,静室端坐,心存诚敬,对卷而诵。心诚则气聚,气聚则神应。此古人敬神之礼。

《清静经》言人能常清静,天地悉皆归。清静其心,则善气相感,贤达之援,有以感召。

经训劝德,文行相资

诸经之训,皆劝善修德、正己待人。善信由经以明善,由善以集缘。经之益,必验于身。

辩证言之,诵经为摄心达诚之助,非以多诵希报为念。诚敬为本,义理为归,践行为实。

善信知本

善信诵经朝斗,当洁诚静念,悔过修德,正己待人,以实践副之。

本门以诵经朝斗为招贵人之要,一归于身心实行,此正统经教,非徒诵习之末。

贵人表文与宝诰

贵人表文,陈情之实

法事上达,表文为先。贵人表文书善信姓名、生辰、居里,陈其所业、所愿,如求事业接引、仕途荐拔、商贾扶持、急难解围,皆据实而陈。

表贵诚正,不涉虚夸。所求合正、合分,则其词可达;若求非分、希苟得,非唯神不应,亦教所不与。

贵人宝诰,颂扬诸真

行法有贵人宝诰,以颂扬天乙、五方贵人星君之德,申明招迎之意。诰者,告也,以诚敬告于神,非徒诵其文。

辩证言之,表诰为达诚之文,其实在己之德业。文虽工而无实行,神弗之享。故行表诰,必副修德自立之实。

章奏之仪,师承有度

表文之式,书绘、用印、焚化、遣送,皆有科度,真师指授,不可率意。或符使进奏,或净坛遣章,各随其法。

《道法会元》载通章、通灵诸符,皆为上章而设。章表之学,其来有自。

善信知本

善信行表诰,当据实陈情、诚敬而祷,以修德自立副之。法事达其诚,德业立其实。

本门章诰之教,一本师承科范。明乎此,则知正统上达之文有据,非世俗繁文希福之比。

贵人符箓说

贵人之符,真信之凭

催贵人诸法,符箓为用。《道法会元》曰:「符者,天地之真信。」又曰:「符者,阴阳契合也,唯天下至诚者能用之;诚苟不至,自然不灵。」

贵人符奉请天乙、天德、月德、五方贵人星君,感召提携之助。然符非纸墨自灵,乃神气所寓;其灵否,先视书者之修持诚否。

书符有诀,施用有节

书符须净身净心,备物如式;执笔存神,诵咒运气,配合诀印讳字而后落墨。节度皆真师口传。符成,或佩于身,或安于方,或焚化,各随其法。

辩证言之,无师传诀印,则纸墨而已;有符无诚,亦弗灵。符为助缘,不可以符代德。

贵人符用,不违于正

贵人之符,助正业、招善缘,非以制人、非以害人。若托符名而压制他人、勾召强致,此非本门之符。正统符法,唯顺其正业善缘而导之。

《道德经》言「为学日益」。符助其进,修德自立乃本。

善信辨符

善信求贵人符,当辨出处:正统师承、书之合诀、劝以修德者,正也;轻售夸验、诱以制人者,伪也。

本门符法,以诚为体,以德为归。明乎真信之义,则知符之所以灵,在神与诚。

催贵人法仪轨

行法有仪,坛轨之常

催贵人之法,必有坛仪。择净地,设坛场,安神位,备香花灯果;行法者斋戒洁净,整肃衣冠,存诚敬之心。仪者,所以摄心将敬,非为观美。

科仪之用,使神知所赴,诚有所达。然仪为法迹,非即法实。《道法会元》言符箓诰命,特科教之设;其文在是,其实不在是。有仪无诚,仪虚设。

表文符诰,各有法度

法事之中,有表文以陈情,有符箓以昭信,有神咒以专气。表文书善信姓名、生辰,陈其正业求助之愿;符依科书绘,加诀印以成。

凡此皆有师承,非可臆造。表贵诚正,不涉夸妄;符须神气贯注,合度而后灵。

内炼为本,科仪为助

辩证须明,科仪可恃为助,不可恃为道。行法者内有炼养、外有德行,则科仪为达诚之具;内无其实,徒事唱演,神弗应。

《道德经》曰:「谷神不死,是谓玄牝。」内养之真,为外用之本。

善信知法之重

善信观坛,当知正统之传,仪表有度,一本师承;其能助人,由行法者之诚德,非徒外仪。

遇简略轻许、繁缛无实、夸验索资者,当察。正信依法而祷,乃为得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