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法财师父闭关

本门第六十五代掌门,家师叶法财,号云子道人,现已闭关,近年不出。师虽敛藏,法脉相承,继之有人。

吾为叶法财亲传弟子,按净明字辈属「源」字辈,列第六十六代。叶法财闭关期间,凡有志入道、欲求法者,可从吾受学。

居家修道说

人道为基,伦常即道

学道者多谓必遗世入山,方为修持,此见之偏。《净明忠孝全书》引古人云:「欲修仙道,先修人道。」人道不尽,仙道无基。净明之教,以忠孝为大道之本,本立而道生;真忠至孝,在不欺昧其心、不斫丧其生,作世间上品好人。

《道德经》曰:「修之于身,其德乃真;修之于家,其德乃余。」居家孝亲、处事接物、教养子孙,皆人道之实,亦即修道之端。道不在伦常之外。

红尘炼心,动静交养

静室养其本,红尘验其功。境逆、事烦、情激,皆所以试心之定、养性之熟。养育子女,晨昏不辍,啼笑无常,最易动人喜怒;当此能不迁怒、不躁急、从容以应,即是炼心实效。性之躁急矜忿,非一日可化,遇事磨之,积渐既久,气质自变。

然红尘炼心,不废静定。无静定以为本,则随境而转;有静定而不历事,则所养无验。当动静交养,静以澄心,动以验心。《清静经》言澄心遣欲,能于喧中求静、忙中存心,其功更实。

齐家慈教,正己化人

《道德经》言修之于家,其德乃余。一家之内,各尽其道,则家成修德之场。室家正始在夫妇,夫妇和则上下顺;六亲相处,贵乎慈让,争利以义平,积嫌以渐解。《太上感应篇》言正己化人,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言和睦夫妇、教训子孙,皆此义。

父母于子女,慈教为本,徒慈不教则害,徒教不慈则离。教子之要,身教先于言教,《道德经》言行不言之教。子女禀赋各异,当因材施教,顺其所长而养,视其所短而节,教有序而不躐等;更当导以勤学忠信、自立正道,不导以捷径侥幸。

因缘承负,积善垂后

亲子之聚,道家以气化、因缘言之,气聚而合,缘会而亲。《庄子·人间世》曰:「子之爱亲,命也,不可解于心。」故虽达观因缘,而慈孝之责不可废。今有以相偿、宿命论亲子者,谓子女之来为负欠、啼泣为罪累,此非道教之言,道家不以此立伦。

《太平经》立承负之说,承者为前,负者为后;先人积善,余庆流及子孙,有过则流灾害后。经言力行善反得恶者,承负先人之过;能行大功万万倍之,先人虽有余殃,不能及此人。故承负可解,其要在己。《阴骘文》言近报在自己,远报在儿孙,与此相明。为父母者,当为后生计,毋使子孙有承负之厄。

性命双修,正信勤行

居家难处,在情绪。治之之要,先澄其本,《清静经》言澄其心而神自清;《道德经》言柔弱胜刚强、清静为天下正。当以静制躁,以柔待物,急怒之后,省其所由,不以怒代教;慈而能断,和而有则。

道家极功,性命双修。于伦常中炼心,即性功;于日用中保精养气,即命功。《玉皇心印经》曰:「上药三品,神与气精。」虽居家务冗,能节欲保精、澄心养气,命基不亏;随事省察、化其躁忿,性功有验。

道在日用,不必外求,《道德经》言大道甚夷而民好径。家宅固有灶君、土地、门神诸正神,然神司其安,不可以人事神异之;正信者,敬而不溺,重人事而不妄。居家修持,亦须真师指授,明法度、知次第;择师以谱系可考、劝善积德、不夸验索资者为正。《道德经》曰:「上士闻道,勤而行之。」学者当尽伦修身,正信事师,实德齐家,人道尽而仙道之基立。

人际和合

和合之符,兼及人际

和合之用,不止室家。朋友相疑、伙伴乖离、邻里构隙、同僚失睦,亦正符之所可调。人之处世,以和为贵;情意既通,事乃可济。

《道德经》言「冲气以为和」。和者,非独施于至亲,凡人群相与,皆不可离。辩证言之,人际之和,以信义为基,不以苟合为正。

伙伴朋友,信义相结

朋友以信,伙伴以义。信义不失,则小隙可解;信义先亏,虽合难固。故求人际和合,当先自省其信义,而后符以通其情。

合伙经营,尤贵和而有则:先明约定,后共其利。争利失和者,以则平之,以和调之。

符解人隙,不废公道

符能通滞达诚,不能颠倒是非。曲在己,当谢而改;理在彼,当平而让。符助其和解,公道仍不可废。

《太上感应篇》言正己化人。己正而后人服,隙解而后和久。

善信知方

善信求人际和合,以信义为本,以公道为节,以符诰为助。

本门人际和合之教,本经训、重信义。明乎此,则知正统之符,通于处世,而非世俗苟合希利之术。

择师求和合符

求和合符,择师为先

善信欲得和合正符,择师为先。符之真伪,系于师承;师承不明,其法无本。真师者,谱系可考,法度可循,先劝各尽其道,不夸必合,不广售希利。

《道法会元》言符以诚为灵,而诀印讳字之传,须真师指授。无师之符,朱墨空文;伪师之符,强合希利。故择师不可不慎。

谱系法度,正统之征

本门法脉,自江西宁都入闽,明末龚康大郎随郑成功入台;递传至吕法标,为第六十四代掌门;叶法财为第六十五代掌门。谱系有序,法本完具,每页落款「弘法院 叶法财」,手抄传授。

辩证言之,谱系非以自高,乃以明传授之有自、法度之可征。真正统者,不待夸张,源流法本,皆可考见。

察伪之要,正信自处

察伪之要:观其劝人修德尽道与否,观其夸验索资、强合摄心与否,观其谱系可考与否。正者重法不轻授,伪者轻许广售。

《道德经》言「上士闻道,勤而行之」。善信得正法,当勤行其道,实践其德。

善信知归

善信求和合符,以正信择师,以法度辨伪,以谱系征正统,以修己尽道为归。

本门施教,依法依规,分类因人。得学者,当知法之不轻、传之有自,勉于和顺。

和合在修己

和合之复,先在修己

情意之失,人多责彼;和合之复,先在修己。各平其气,各省其失,各尽其道,则隙可渐释。未有争胜责人,而能致和者。

《道德经》曰:「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。」明和之常,当先治己之忿、己之偏。

忠恕待人,嫌隙自化

处夫妇、六亲、伙伴,当以忠恕。尽己之谓忠,推己之谓恕。以恕察情,以忠尽分,则嫌隙不结,结亦易解。

《清静经》言澄心遣欲。遣其争胜、矜己、责人之欲,心澄而和。

符助其诚,行立其本

辩证言之,符能达诚通滞,不能代人改过。己改其行,符乃应;行不改,虽合难久。

故善信求符,与修己并行:符为助,行为本。

善信自勉

善信求和合,当以修己尽道为先,忠恕为本,符诰为助。

本门先劝修己,后行符法,重其本也。明乎此,则知和合之复,功在己,不在强致。

正信辨和合邪术

正信与邪术,界限当明

和合之祷,本为正情;然世有托名于此,流于邪术者。正信者,依经教、守法律、重各尽其道,以符为助缘;邪术者,尚强合、务摄心,违人情而求遂。

《道德经》曰:「以道莅天下,其鬼不神。」正理明,邪说息。和合之复,有经常之道,非诡异可致。

强合迷魂,法所必戒

世有谬称能以术摄其心志、强合情意,使不由其本心者;更有诱人夺人配偶、拆人婚姻而私合之。此大悖情理,国法所惩、道律所严禁。

正统和合,只助两情相愿者复合,绝不强致、绝不夺人、绝不摄心。《太上感应篇》重破人婚姻之戒,正为此。

夸验索财,伪术之辨

辩证言之,法事言助缘,不言包办;言感通,不作必合之许。凡不劝各尽其道,而炫符希利、轻许广售者,皆伪。

善信当察:正师重其德行,不轻授;伪者唯利是图,反是。

依法正行

依法依规,正信正行,乃行法、求法之共同前提。正常宗教祈福,法律所许;邪术非法,法律所禁。

善信求和合,当正心、求正法、事真师,两愿为本。本门施教,分类因人,其归壹于正。

和合符仪轨书绘

书符有仪,先净其心

和合符之书绘,必有仪度。净身净心,备物如式;行法者斋戒存诚,而后执笔。和合主情,尤须书者心平气和,神不外驰。

执笔存神,诵和合之咒,配合诀印讳字,落墨成章。节度皆真师口传,非可凭书臆造。

坛场陈设,告神达诚

行和合法,或设坛告神,陈善信姓名、情事,表其求复和好之诚。所告者,月老配偶之正神、家宅之正神,不奉非类。

表贵诚正,符贵神注。《道法会元》言符箓诰命,科教之设,其实不在文。有其实,文乃应。

内炼为本,符为外用

辩证须明,符之灵,本于书者之内炼诚德。内有养、外有行,则一点画,皆精神之所寓;内无其实,徒事朱墨,神弗应。

《道德经》曰:「谷神不死,是谓玄牝。」内养真,外用立。

善信知重

善信观行法,当知正统书绘,仪度有度,一本师承;其能和人,由诚德,非徒外仪。

遇轻许、夸验、索资、奉非类者,当察。正信而祷,乃得正法。

和合符施用之法

符之施用,各随其法

和合符成,施用多方。或佩于身,使情意相感;或安于室、置于床所,使家宅渐和;或焚化,以达诚于神。用之各随其法,非一道。

施用之节,皆真师指授:何时、何方、如何安置,皆有法度。不可以意为之,亦非一符可概诸事。

佩安焚化,因事而择

辩证言之,佩符主持续之感,安符主家室之调,焚符主上达之诚。事有缓急,情有内外,择其宜者用之,或兼用而不相碍。

符既用,尤贵副以实行:戒争竞,修和顺,各尽其道。有符无行,符之效不继。

符效之常,不夸不妄

《道法会元》言符以诚灵。符之效,应在诚与行,不在夸许。善信不可以符希必合,亦不可以暂未应而疑正理。积诚修德,其应有时。

《道德经》言「清静为天下正」。心清静以处之,则符为正助。

善信知方

善信用和合符,当明佩安焚化之别,因事择法,而以实行副之。

本门施用之教,一本科范。明乎此,则知正统符用之有据,非世俗轻售夸验之比。

和合符与催姻缘之辨

和合与姻缘,其用当辨

世多混催姻缘与和合符。催姻缘者,未有良配而求其至,主新缘之招;和合符者,已有情分而失其和,主旧缘之续。一主招,一主续,其用不同。

辩证言之,姻缘成而后有和合,和合失而或类无姻缘。然其法、其符、其所祈之神,各有攸当,不可概施。善信当先辨己之所求。

新缘旧分,各依其类

求新缘者,当修德立品,俟月老红鸾之应;续旧分者,当自省改过,借和合符以通其情。若已婚配而反求新缘,或义已绝而强续旧好,皆非正。

《道德经》言「知和曰常」。和之所在,当因其伦、因其分。

分类施策,因人而处

本门于此,分类施策:未配者导以正姻缘,已配者导以正和合;情可续者助之,义当离者安之。不执一法以概众情,此因材施教。

尤须明者,法事助缘,不包办离合。人之离合,多由己之德缘,神符达诚,不能强致。

善信知辨

善信求符,先辨新缘旧分,各归其类,修德自省为本,符法因类而助。

本门辨此,以见符箓之有序。明乎此,则正统可识,而世俗混施希利之非,无自入。

家室六亲和合

家室和合,六亲之睦

和合之符,不止夫妻。父子、兄弟、妯娌、姑媳,凡一家之内,情有所睽,皆可借以通和。家道之兴,系于六亲和睦。

家宅之中,有正神司其安,如灶君、土地、门神之属,朝夕同处。行家庭和合之法,兼达家宅正神,所以安其室、和其情。

家和之道,各尽其伦

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言和睦夫妇,教训子孙;《太上感应篇》重正己化人。一家之睦,非一人之责,而各尽其伦:父慈子孝,兄友弟恭,夫和妇顺,姑慈媳听。

辩证言之,争阋之端,多起于责人而不省己。各尽其道,则家之戾气得消。

符解家隙,先在教化

家庭构隙,非可专恃符解。长者正身以率,幼者循理以应;积嫌者,以渐释之;争利者,以义平之。符以达其和诚,教化以立其本。

《道德经》言「修之于家,其德乃余」。一家积和,余庆及人。

善信知本

善信求家庭和合,当自各尽其伦始,辅以正符家神,教化为本,符诰为助。

本门家室和合之教,本经据、重人伦。明乎此,则知正统之符,在敦伦尽分,非徒事祷。